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育伟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23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潘育伟因到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2月23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于晓江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
免去:
黄庆文(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潘嘉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黎守全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