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布一批重要人事任免

金政干〔2022)3号(关于黄宝现等同志正式任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金城江区的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宝现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韦停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韦礼尚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韦少领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李晓峰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韦向诚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副场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蒙劲松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木本粮油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韦继同志(河池市金城江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何丽婵同志(女,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金政干〔2022)2号(关于韦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金城江区的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辉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黄朝花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丽珍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慧芬同志(女)的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肖冰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政局副局长;

  韦明议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国林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兰良术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莫世栋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

  朱超武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

  覃义坤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招鉴洵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罗蔓香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老年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洵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如梅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波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宏华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覃建义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国雅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金佩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洪剑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翠萍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韦琦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玲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柳青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村抽样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一怡同志(女)河池市金城江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班智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棒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彤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盛海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继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金政干〔2022)2号(关于韦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金城江区的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辉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黄朝花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丽珍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慧芬同志(女)的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肖冰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政局副局长;

  韦明议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国林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兰良术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莫世栋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

  朱超武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

  覃义坤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招鉴洵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罗蔓香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老年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洵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如梅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波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宏华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覃建义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国雅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金佩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洪剑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翠萍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域农业遥感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韦琦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玲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柳青同志(女)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村抽样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一怡同志(女)河池市金城江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班智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棒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彤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工业集中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盛海同志任河池市金城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继同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