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金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华、赵群英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振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玉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相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同意兰向东关于请求辞去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谭秋梅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莫云山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张世雄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余明军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罗志宏的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黄辉明的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新任职干部进行宣誓
会议决定任命:
●欧树和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覃富荣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肖华宏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亮亮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陶金合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强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盘莹锋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盘洁同志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会上,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被任命人员上台接受任命,并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