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杰同志任职的通知(金政干〔2021〕4号)

关于李俊杰同志任职的通知

金政干〔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俊杰同志任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治委员。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