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调整城市燃料供应结构

  2012年,全区燃气普及率已达到86.77%,比上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人工煤气供气总量4422.9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17179.34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465432.51吨。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新注册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

  声环境

  状况

  区域声环境

  监测的14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71.4%,一般的占28.6%,无较差和差的城市。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下降了21.4个百分点,一般的上升21.4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声环境

  监测的14个城市中,78.6%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14.3%的城市较好,7.1%的城市为一般。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上升了14.3个百分点,较好的下降了14.3个百分点,一般的持平。

  城市功能区噪声

  监测的5个城市中,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全年昼间达标113点次,占昼间监测点次的97.4%;夜间达标77点次,占夜间监测点次的66.4%。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9%,夜间达标率为59.4%。

  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0类功能区达标率高于其他类功能区。

  措施与行动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载体,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噪声,在噪声防治工作上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同时实行城区道路敏感路段机动车禁鸣,严格执行功能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执法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固体废物

  状况

  2012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963.96万吨,比上年增长6.6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41万吨,比上年下降84.05%。2012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78.8万吨/年、处置量为78.1万吨/年(含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与向外转移处置)。

  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为23.58万吨,污泥处置率为99%。其中41.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安全填埋方式,30.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堆肥处置方式,其余污水处理厂选择填埋、堆肥、焚烧、培菌、制砖等综合方式。3%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厂含水率在50%以下,95%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厂含水率在80%以下。

  2012年,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均实际处理垃圾10004吨,累计年处理垃圾约36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74%。

  措施与行动

  推进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建设

  截至2012年底,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包含南宁市的医疗废物处置)和柳州、玉林、钦州、梧州、百色、北海、河池、桂林、防城港9个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已建成,形成4.12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6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20家,其中:自治区环保厅发证16家,处理类型包括焚烧处置、铅酸电池回收利用、含铅锡渣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废酸综合利用、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处置等;各市环保局发证4家,均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区已形成了56.26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包括年40万吨含油污水处置能力)。

  强化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服务指导。2012年,全区共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准的近276万吨固体废物进口配额。二是强化监管。对全区近40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124次针对进口废物经营情况的现场检查。三是加强环保、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积极推进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全区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企业已增至21家。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成为我区第一家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格许可证的企业,并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列入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有效促进了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2年底,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75座(其中填埋场66座,焚烧厂8座,堆肥厂1座),实际投入运营的垃圾项目有64个,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3758吨/日,配套建成垃圾转运站321座,转运站配套运输装备820台(套)。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74%,实现了70%的设定目标。

  辐射环境

  状况

  2012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据全区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2年,广西辐射环境自动站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范围值为70.5~81.4nGy/h,平均值为74.6 nGy/h,与2011年监测结果比较无明显变化。

  全区环境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范围值为36.6~219.8nGy/h,与2011年监测值相比,为同一水平,无明显变化。与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无显著变化,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8~0.19mBq/m3、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92~1.11 mBq/m3;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5~0.21Bq/(m2·d)、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53~0.76 Bq/(m2·d),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的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广西北海北部湾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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