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 恒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的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站在新的起点上,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作为这个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立法工作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一年来,常委会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审议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通过7件;审查南宁市和自治县报批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7件,批准6件。

  (一)坚持立法服务经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设立和建设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部署,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园区。常委会修订和颁布施行了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各方面的管理,推动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地发展。

  针对我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且粗放利用严重等问题,常委会修订和颁布施行了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推动我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从法制上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还审议了自治区专利条例修订草案。

  (二)坚持立法促进社会进步。常委会在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后认为,技能人才培养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阻碍我区产业进步的瓶颈,在梳理和提炼我区各地开展职业教育三年攻坚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和颁布施行了自治区职业教育条例。

  根据选举法修正后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审议修改了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重点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

  常委会还修订和颁布施行了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审议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草案。

  (三)坚持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区各族人民关注的热点,也是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在2010年开展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就条例草案中的关键问题和有关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多次组织力量听取漓江沿岸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使颁布施行的条例对科学保护和有效改善漓江生态环境,规范漓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常委会还开展了自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继续推进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自治区南宁五象岭保护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

  (四)坚持立法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自治县的法制建设,调整民族地区的经济利益关系,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召开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工作协调会,指导和帮助自治县开展自治条例修改及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审议批准了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香猪产业保护条例,指导自治县修改自治条例4件。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重视集中民意民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吸纳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的立法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工作350多人次。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36次,召开各类立法座谈会和论证会71次,收集到建议和意见1880多条。针对法规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论证,不断探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新途径新方式。

  常委会还及时审查批准了南宁市报批的法规。按照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地方性法规中涉及行政强制内容规定的清理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开展对7件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3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了2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监督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有关工作的改进。

  (一)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加大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在听取和审议201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时,督促政府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全区经济稳定安全运行。在听取和审议201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时,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达90%以上。在听取和审议201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督促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重大项目储备,努力解决“电荒”、物价指数过高等问题。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食品安全问题是近年来突出的民生问题。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就我区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会前,组织了本届以来人数最多的执法检查组,包括20名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16名人大代表,以及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60多人,深入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玉林、崇左等7个设区的市和区直8个部门,对食品质量检测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超市、餐饮点、食堂、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走访,全面了解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会议在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介绍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有关部门的12位负责人就如何协调消除分段监管中职责交叉模糊、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对地沟油的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监管、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防止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以及违规经营、防止养殖环节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8个重点问题作了回答,并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更加重视这些问题,切实改进有关工作。这次专题询问直接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使专题询问的过程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过程,既丰富了监督工作方式,又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区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扶贫是我区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常委会检查了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情况。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广西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强对法制工作的监督。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区检察机关开展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常委会领导带队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调研,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有关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还通过召开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北海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1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

  常委会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自治区本级预算以及区直106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审查,拓展预算审查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预算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在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为主题的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中,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督力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有关工作。对2010年常委会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连续几年通过专题调研或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跟踪落实全国人大开展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广西华侨农林场的改革和发展。

  常委会还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把其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的有效方法。

  三、讨论重大事项,作出有关决议决定

  常委会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在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7项决议、决定。

  (一)推动依法治桂进程。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对诉讼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二)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保证了我区60亿元地方债券的顺利发行,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同意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完整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

  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超收收入使用计划的决议》,保证了财政超收收入的30亿元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民生项目支出。

  (三)启动代表选举工作。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为开展我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我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接受辞职3人次,罢免1人。

  2011年是我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常委会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印发3.3万多册换届选举工作和学习资料选编,编印23期工作简报。常委会领导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还多次与市县乡人大负责同志一起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掌握选举工作动态,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抓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监督,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得到落实和体现。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进一步优化了代表结构。各市县乡成功召开了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法定的各项任务。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等方面的桥梁纽带和示范带头作用。

  (一)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9件代表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程序认真办理,逐件进行调研论证,办理过程中均与提出议案的代表充分沟通交流意见,办理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在涉及制定或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中,已启动立法程序的8件,拟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或五年立法规划的4件,待条件成熟再立法或修改的17件。代表提出的66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和计划解决的占78.97%,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比上年提高11%。常委会将覃萍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加大村级卫生人员基本医疗技能培训力度的建议》(第215号)确定为年度重点督办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督办组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到有关承办单位上门督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有关工作规划和措施,落实了专项补助资金,使有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李绍兰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以钦州学院为基础筹建北部湾大学的建议》(第157号),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办理,目前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建设项目已完成考察、评估和报批等工作,代表表示满意。八个专门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责选择若干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督办,带动整个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与各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协作,共同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年终集中视察,深入了解代表所在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共有352名代表参加年中专题调研,形成19篇调研报告,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和改进工作的参考。如,组织由贵港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着重对贵港市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在调研报告中提出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8条建议和意见,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另外,受全国人大委托,组织广西选举产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广泛征求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意向,并根据代表的意向和专业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的法规论证、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536人次,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和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5人次,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相关活动401人次。

  (四)不断提升为代表服务的水平。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及活动情况,给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有关工作计划、信息资料等,通过短信平台和电子邮箱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举办“十二五”规划解读、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履职学习班,有13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学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专题调研,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

  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调研,除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外,还围绕大局,突出重点,选择若干专题开展调研,并作为人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强化监督力度的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一)开展我区“十二五”规划起步实施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的专题调研。2011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针对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和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对策,努力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各位领导领题带队,深入全区各设区的市和部分县(市、市辖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年多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地干部群众、各方面专家学者、各类型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就发展循环经济、海关特殊监管区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和政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发展项目用地、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利发展等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二)开展社会普遍关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专题调研。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就我区农业产业化、教育和卫生在基层及农村的专业人才、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护旅游资源、监狱法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对有关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题调研,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推动了有关工作的改进和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开展有关改进人大工作和加强人大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结合履职事项,广泛听取基层人大对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及代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提出和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质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就增强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和区情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七、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按照中央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推进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桂发〔2008〕1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针对我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后进入人大工作的新人较多的特点,去年11月在南宁召开全区人大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增强我区各级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夯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领导分赴各地指导和参与在建重大项目施工进度督查活动,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积极帮扶德保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帮助田东县作登乡陇穷屯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大活动。通过参与这些重要工作和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能力。

  (三)抓好“两支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这“两支队伍”建设,举办5期常委会专题讲座,8期机关干部专题讲座,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经济、社会、人文知识,了解世情、国情、区情,拓宽视野和思路,努力提高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走访常委会部分委员以及所在工作单位,走访基层人大代表,交流思想,收集意见,密切联系,增进感情。开展展现人大工作实效专项行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成就感、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狠抓常委会机关规范化管理,注重整合机关资源,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工作落实年”活动,深化“月工作督查点评制度”的成果。

  (四)重视指导市县人大工作。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应邀辅导讲课等形式,为基层人大提供支持和帮助。坚持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听取吸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举办全区人大庆祝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加强联系交往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交付的工作任务22项,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组到我区开展调研的服务工作,法国国民议会议长阿夸耶一行访问我区的接待工作等。密切与各省区市人大的联系,互相学习交流。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组团或参团出访俄罗斯、法国、韩国等国,了解上述国家地方议会的工作情况,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介绍广西发展成就和广西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积极协助、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如何把严格遵守监督法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有机结合起来;如何围绕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如何进一步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落实工作的推动力和执行力,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取得新进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审议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等。及时将有关方面提请审议的法规案列入审议议程,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和修改配套法规,尤其是组织开展好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有关法规案的前期调研工作。对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推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有关工作的改进和有关问题的解决。检查自治区旅游条例执行情况,跟踪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关于促进我区农民增收工作情况、我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调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三)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服务,突出抓好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积极探索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的新方法。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年终集中视察,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现代网络技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学习。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大局,突出重点,选择若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同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湿地保护情况等专题调研。邀请有关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分析有关问题,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认真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加大全区人大干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中的作用。协助自治区党委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驻桂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人大“三会”的水平。

  各位代表!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重大,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还要加倍努力。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大力弘扬“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建设广西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