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察厅印发《201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严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国企腐败等问题

  自治区监察厅近日印发的《201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强调,今年惩治腐败“要持续施压加力”,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整理,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核实查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坚决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挥霍浪费的案件等腐败问题。

  根据《201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是2015年乃至今后行政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点指出,要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各项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等相关规定,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要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宽严相济,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

  要点提出,要严明行政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民生资金监管等领域突出问题;大力整治“红顶中介”,严打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行为。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典型事故督办。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严格实施倒查追责,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庸、懒、散、拖”行为严肃问责。

  此外,要点还提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苍蝇式”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