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 以县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要达到100%
■ 至2020年实现每个农村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的目标
南宁讯 (记者/梁莹)8月9日,自治区卫计委印发《关于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前期试点县(市、区)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方案》将依据目标管理与自愿签约相结合、规范服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等原则,不断提高服务区域居民签约服务率,规范签约服务内容。同时,将签约服务的质量、数量、农民满意度列入乡村医生团队及个人的考核内容,鼓励乡村医生提高服务意识,结合自身特长,优先发展本地区特色医疗。在具体措施上,《方案》则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创新签约服务模式、乡村医生培养方式及相关的配套政策。通过规范服务内容,让乡村医生能够根据农村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服务团队的支持下,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以及特色便民服务。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全面推开,将促进我区乡村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签约数量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自觉提升业务素质,努力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加快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根据《方案》要求,到年底,全区以县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要达到100%,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30%以上,其中54个贫困县贫困户签约率达到100%。至2020年,力争签约服务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实现每个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