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完善脱贫工作机制
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做到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探索由当地搬迁安置向吸纳人口能力强的地区转移安置模式。探索将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入股,实行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扶贫考核机制,对贫困县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考核,建立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机制和脱贫摘帽激励机制,深入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和激励机制。
专栏19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特色产业富民: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旅游扶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创建全国旅游扶贫试验区。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扶贫移民搬迁计划,“十三五”期间扶贫移民搬迁100万人。
农村电商扶贫: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完善贫困地区电信普遍服务等基础设施,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商业务。
农民工培训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0年绝大部分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证书。建设农民工创业园。
贫困户产权收益:加快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屯道路、饮水、电力、通信、危房改造、污垃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科技文化扶贫:加大贫困地区科技文化资源配置力度,提高科技文化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
金融扶贫: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贫困地区金融业务、扩大信贷规模,创建农村金融扶贫改革示范区,2020年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全覆盖。
社会扶贫:建立完善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工作的激励机制,形成扶贫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