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对广西发展“三个定位”的要求,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和广西实际,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国家与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公共政策开展研究,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智库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全球视野、开放协同、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的智库发展新格局,重点建设若干在全国乃至东南亚具有影响力的新型专业化高端智库。
——智库成果影响力明显提升。面向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的智库产品更加丰富,智库成果转化通道更加顺畅,转化速度明显加快,被党委和政府采纳、社会认可的成果数量明显增长,形成一批高质量咨询报告和高知名度智库品牌。
——智库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智库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与服务保障机制,培养一批在区内外有影响力的智库专家,形成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
——智库服务平台基本健全。建立健全需求库、信息库、专家库、成果库四类支撑智库运行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智库常态化交流机制。
——智库创新环境明显改善。智库资源整合、组织管理、研究体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智库人才、项目、经费、信息有序流动,各类智库协同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有效转化,智库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智库创新绩效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三、构建“1+1+6+4”的广西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着眼统筹管理、协调合作、各负其责、资源共享的要求,发挥自身特色与优势,形成以一个决策咨询委员会为统筹、一个智库联盟为协调、六类智库建设为主体、四种服务平台为支撑的“1+1+6+4”广西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一个决策咨询委员会”,即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委员,增加成员单位,实施统一领导,负责对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总体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研究决定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大问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一个智库联盟”,即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为加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协调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和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组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广西各类智库建设具体业务工作。
“六类智库建设”,即党政部门智库、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智库、高校智库、科研院所智库、企业智库、社会智库建设。
——发挥党政部门智库核心主导作用。围绕中央和自治区中心任务与重点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推动党委和政府核心智库建立权威引导机制,成为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核心平台,对全区智库建设的工作理念、专业定位、研究特色、品牌推广等进行宏观引导。人大和政协要加强智库建设,开展符合各自特点的立法、监督、咨政、议政等研究。
——促进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综合性高端智库创新发展。发挥社科院区域性、战略性研究的优势,紧紧围绕广西重大决策开展调研,推进特色优势综合研究和创新型智库试点,推动核心期刊、系列蓝皮书、品牌论坛建设,使其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综合性智库。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构,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强资源统筹整合,发挥理论研究优势、教师资源和学员资源优势,围绕干部教育培训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协同发展,在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高校高端专业智库发展完善。加强与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及社会各行业的互动,围绕国家和广西的战略需求,发挥高校基础研究实力雄厚、学科门类齐全、人才密集、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整合优质资源,鼓励高校教师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加强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充分发挥广西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等科技社团、科研院所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在全区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努力建成高水平科技智库。支持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等科技机构智库建设。推动科技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开展广西特色优势产业专项研究。加快建设以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为主体的高素质专家团队,充分发挥区内外顶尖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完善现代企业智库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突出重点产业中的核心企业智库建设,围绕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支持民营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智库或参与智库的建设。
——引导社会智库有序发展。发挥广西社科联对社会智库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作用。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加大政府向社会智库购买服务的力度,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简化社会智库注册登记手续,拓宽社会智库建言献策渠道,加大财政、税收、人才等推动社会智库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智库行业行为规范和自律规章制度,确保社会智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四个服务平台”,即需求库、信息库、专家库、成果库。
——需求库反映广西决策咨询研究需求及中长期发展研究计划,为相关智库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活动提供方向性指引。由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汇总各单位上报的研究需求或建议课题提供给智库联盟,智库联盟拟定决策咨询研究计划及重点课题,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统筹研究后对外发布。
——信息库汇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区域、各行业相关信息,为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活动提供信息支持。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负责具体运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广西特色新型智库信息共享平台,供相关智库研究机构查询使用。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与我区高端人才库双向对接,综合反映各领域专家学者基本信息,由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统筹组织管理,整合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库在重大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
——成果库持续跟踪反映广西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推进情况,集中汇总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负责日常管理,依据成果所属领域、重要程度、涉密情况等因素,分送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必要时对外发布。
四、加大新型智库创新建设支持力度
整合全区智库资源。由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根据各类智库特色和优势,对全区决策咨询课题研究、资金使用、人才培养交流、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全区重点智库做大做强,提高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区乃至全国的应用和影响力。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加大智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专业智库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自治区财政设立新型智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型智库服务平台打造、特色基地建设、重大专题研究、品牌培育、出国交流等方面,为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区直各单位,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探索企业通过建立专项基金或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基金的形式支持智库发展。
创新智库经费管理。尊重智库运行规律和智库研究规律,研究制定符合财政规范管理要求与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有利于智库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对智库研究经费实行预算与结算单项管理,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重视智库科研的智力投入成本,设立智力报偿科目,充分体现决策咨询的智力投入价值。
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广西特色新型智库人才培养规划,培养壮大智库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和引进智库建设领军人物。实施“6511专家工程”,即力争在3-5年内,建成6家智库人才小高地,培养造就50名左右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智库专家,100名左右在区内具有影响力的智库专家,100名左右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的学科型带头人。
建立健全智库“旋转门”机制,促进智库与企业、党政机关间的人才流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智库人才到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并从事智库工作的,聘任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可采取聘任制公务员的方式聘任,并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聘任期限,聘任合同期满后解除聘任合同;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任职并从事智库工作的,在1年内可以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工作期1年内再回到原单位,可按原级别另行安排工作。
建立健全智库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将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际采纳并产生积极效果的决策咨询成果作为职称评审中的重要业绩成果予以体现。
培育广西特色专业智库。结合广西区位优势、地域特色及发展需要,在“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民族研究、扶贫开发及生态环保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专业智库。重点巩固提升广西对东盟战略研究的特色核心智库建设,支持自治区党校“一带一路”研究院和广西社会科学院中国(广西)东南亚研究所在战略合作、公共外交与智库网络等方面的功能建设,加强广西社科联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建设,强化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委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建设。扶持各类新兴战略性专业智库的发展。力争建成3-5家在西南或西部地区走在前列的特色智库,1-2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端智库,1-2家在东南亚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智库。
加强智库品牌阵地建设。做强优势,建树品牌,着力打造知名论坛、品牌刊物和重点基地。
——打造知名论坛。重点打造“中国-东盟智库战略对话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走廊智库峰会”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论坛”,巩固提升“广西发展论坛”“泛北部湾智库峰会”“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沿边地区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工程项目合作与发展论坛”等论坛的影响力,培育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品牌。
——打造品牌刊物。重点打造《咨询专报》《送阅件》《党校要报》《社会科学与决策》《科技思想库成果专报》等反映智库研究成果的专业刊物,加强国家人文核心刊物建设和培育,支持《中国-东盟年鉴》、《东南亚纵横》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系列蓝皮书等刊物的编辑出版,更好发挥智库刊物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的载体功能。
——打造重点基地。加强决策咨询科研基地建设,力争3-5年内,全区建成15家特色智库基地。重点向市县延伸智库网络,加快打造一批设区市重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全力建设一批县域区情调研基地。
加大智库交流合作力度。加强国内外智库交流,更好地利用国内外智库和智力资源,提高我区智库的影响力、公信力。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组织智库研究人员到国内外智库进行学习交流。加强广西智库联盟成员交流,创新合作平台,开展合作项目研究和智库对外交流活动。
五、改革创新新型智库建设运行体制机制
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在重大公共政策决策前,由智库联盟组织专家开展调研、可行性论证和召开专家决策咨询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充分利用智库尤其是党政核心智库的第三方评估的专业优势,对部门间分歧严重、争议较大、久议不决的问题,在决策之前,可交由智库联盟组织专家独立调研,拿出方案后再行决策。
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决策咨询成果购买经费。党委和政府要将智库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纳入采购范围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决策咨询“需求清单”“采用清单”,引导智库市场供给,疏导供给渠道,在重大项目规划评估和重大课题研究时吸收各类智库参与。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在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前提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方式和程序,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力量建立健全智库研究信息共享网络,形成智库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建立政府年度重点决策事项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重大问题设定多个解决方案的征集机制。
健全课题立项和招投标制度。根据党委和政府决策需求,由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每年年初确定并发布广西决策咨询重点研究课题。健全课题招标和委托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课题立项和招投标机制。
健全课题动态跟踪和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健全课题公开开题、中期评估制度,实现研究过程全程跟踪、动态考评。鼓励各类智库整合研究力量,开展集体攻关。完善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形成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课题结项机制。统筹广西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报送渠道,健全报送制度。
建立健全舆论宣传机制。鼓励智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以新闻发布会、理论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形式,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传播渠道,解读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宣传智库的重要科研成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智库建设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充分认识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把智库建设作为培育软实力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智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明确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基本资格条件和考核标准要求,建立智库之间的竞争机制。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广西特色新型智库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区直各单位及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智库机构建设,大力支持智库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