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审议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案

  9月24日,为期两天半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南宁开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永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林秋慧分别作的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耀龙、副主任委员黎启新、高斌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关于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等几个法规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两个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葛春启、陈丹桂分别作的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黄必贵作的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5个专题调研报告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高枫等出席上午的全体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