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动真格

  该花的钱花不出去、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年底“突击花钱”等,这些问题将得到改变。日前,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市县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必须要达到90%以上,同时对区本级、各市县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

  据统计,2012年底,全区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达到259.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达到293.13亿元。今年1-7月,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仅完成年度预算的48.2%,个别市支出同比出现负增长。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各级各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和分配下达进度。对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对年初代编预算,要分科目、分项目予以全面清理,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它急需项目。

  同时,全面清理自治区本级2013年结转结余资金,继续对超过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结转资金,按规定一律收回总预算;对超过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中央补助专款,经请示自治区政府同意,近期一律收回总预算。区财政厅还将在2014年上半年对各市县结转资金规模进行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