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预防检察建议”采纳率近九成

不仅惩处于已然 更要防范于未然

  检察机关的工作仅仅是办案?不,我区检察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办案中着力分析研究案件背后的制度缺陷,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防患未然,以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之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发挥这一检察职能的重要形式是预防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深入剖析了我县涉农惠民领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及成因,所提出的预防检察建议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柳江县政府对该县检察院一份“预防检察建议”的评价。

  2012年4月,柳江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根据查办案件反映出该县涉农惠民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提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等建议。县政府收到预防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要求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对照预防检察建议书,认真落实整改。如今,该县涉农惠民工作焕然一新。

  我区各级检察机关还有很多注重利用预防检察建议“放大”办案效果的检察官。他们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将办案结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争取在查处一件案件的同时,能够帮助案发单位堵塞制度漏洞,解决实际问题。

  目前,预防检察建议在我区检察机关被广泛运用,涉及社会管理的多个层面,包括涉农、征地拆迁、交通运输、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为了取得更佳效果,我区各级检察机关普遍要求检察官在制作预防检察建议时,不仅要立足案件本身,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前置性调研工作,争取对问题把握准确、建议切实可行;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后,要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012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115件,被采纳1806件,采纳率接近90%。一条条预防检察建议,使一个个漏洞得到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