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为期4天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和《关于重新确定柳州市柳北区、鱼峰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郭声琨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本次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就是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研读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郭声琨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这是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更加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本职工作,认真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郭声琨强调,现在距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只有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切实做好当前人大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完成好、总结好本届人大工作和筹备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工作。二是做好明年1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准备工作。三是依法做好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四是统筹安排、认真筹划201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及立法、监督、代表、专题调研等工作计划,确保明年各项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荣福、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秘书长崔智友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