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邕召开

  3月24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南宁开幕,会议为期2天。在24日下午召开的全体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韦吉田、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200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廖新华作的关于200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明和副主任委员曾学愚、袁光荣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其新作的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建东作的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审议报告。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审查200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