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政协四措施发挥协商民主作用促进提案落实

 

  近年来,平果市政协结合当地实际,强化工作措施,更好的发挥商民主,提高提案落实效率,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的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委员在提议案前,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精神,针对提案所涉及到的事项,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提案撰写质量。提案审查过程中,政协组织要邀请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参加审查,把那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提案列为重点提案,提高提案落实的针对性。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人、政协组织、承办单位要发挥协商民主精神,针对提案办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面对面地协商解决。提案办理后,加强民主评议。提案人、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对提案的办理结果,开展民主评议,总结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商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提案落实质量。该县政协委员在撰写提案前,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操作性强,委员们撰写的《关于配套和完善县城公交车上落站的建议》、《发展乡镇公共厕所,提高乡镇卫生条件》、《改善偏远乡镇交通条件,促进贫困乡镇经济发展》、《关于建议给予村屯干普及生态乡村建设知识培训的建议》等提案质量高,内容涵盖了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案得到落实后,解决了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受到群众的点赞。

  营造党委政府重视、政协协商落实的良好氛围。党委政府重视,是提案得到落实的重要前提。党委、政府每年要把政协重点提案列入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议题,专门研究部署,明确每个重点提案都由一名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督办,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同时,每年都安排一名领导参加政协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指导提案办理和落实工作,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在督办过程中,牵头领导要发扬协商民主精神,主动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提案落实情况,针对提案落实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提案能在法定的办理时限内得到办理。该县在落实如《关于加快对房地产企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点的建议》等重点提案时,县委、县政府5位领导牵头督办,每位负责一至两个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在督办过程中,牵头领导每个月听取承办单位汇报落实情况一次,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完成提案办理任务,做到程序合法,答复规范,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有效地促进重点提案办理。

  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建立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双方合作互动机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主动邀请提案人参与到办理过程中,一起实地调研,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过程;建立专题协商会机制。对委员集中关注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政协组织要积极协助主办单位通过联合办公、专题协商等形式,充分听取提案人及各协办单位的意见,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三是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积极创新协商机制,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形成和办理的全过程,体现政协民主监督的协商性。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提案办理过程中,实行民主评议制度。通过评议,敦促问题解决,确保民主监督的严肃性。

  规范提案办理协商民主程序。规范提案办理前协商、办理中协商、办理后协商程序,提高提案协商民主落实效果。办理前协商,提案人、承办单位办理前协商提案办理时限、措施等。办理中协商,党委政府、政协组织、提案人、承办单位针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民主协商,通报提案落实情况,落实中碰到的困难和难题,协商制定整改措施。办理后协商,提案落实后,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会、委员问卷调查、评分等方式,组织委员对提案办理质量进行民主测评,并把评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政府,以推动提案落实。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要在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搭建多种形式的协商平台,使“委员提、部门办”的单行模式转变为“委员提、共同议、合力办”的协商模式,真正使提案的办理措施符合民心、办理过程顺应民意、办理结果实现民愿。(黄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