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工作侧记

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开栏语: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同意,我市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推动活动取得实际成效,本报从今天起开设“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栏,对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和取得成效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全市及时贯彻落实全区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凡是被群众反映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腐败行为的干部、党员一定要进行教育、约谈或者立案处理,绝不允许蒙混过关。”9月初,市委书记黄克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区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随后,崇左市纪委立即展开部署落实,通过“传达、部署、行动”三个步骤,在全市范围掀起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热潮。

  高度重视层层传达部署到位

  9月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在全市召开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汇报会上对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精力和力量认真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市纪委迅速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专项行动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纪委监察局各科室主任设定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和指导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崇左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采取“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一批失职渎职干部,清退一批涉案款物,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等“八个一批”的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热潮

  9月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召集市直有关涉农单位领导开展民生领域资金监管工作会,重点了解相关单位今年以来在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监管和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目标;要求市直有关涉农单位主动排查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分析研究如何做好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就在同一天,天等县纪检监察机关在该县福新乡康苗村开展了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和专项接访活动;江州区纪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对新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市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也召开了专项行动专题学习部署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结合实际,主动开展工作,迅速掀起行动高潮。

  严惩腐败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市供销联社主任王熙富2015年清明节和“三月三”放假期间公车私用被立案调查;天等县农业局原局长刘富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本单位财会人员杨蕾锦虚开发票,套取公款7.973万元,刘富荣将其中5万元私吞囊中,市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及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至2013年间,宁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违规发放扶贫资金79.08万元,违规支付扶贫道路项目资金18.96万元,宁明县纪委给予时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耀军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崇左市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22件,立案39件,属于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8件,其中涉及县处级5件,乡科级8件,一般党员干部15件;移送司法机关7人,清退涉农款物4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