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山县从提高扶贫精准度出发,结合农村贫困群众需要,全面梳理和筛选扶贫项目资金,“统一打包”,把“少、小、散”项目整“大”,向基层汇集倾斜,将过去的“大水漫灌”做法改变为“滴灌”方式,实现精准扶贫。
206个项目将陆续下放
“66万元的项目下放到村‘两委’还是头一遭,我们在村里讲话、干事,群众都积极配合!”说这话的,是凤山县砦牙乡拉隆村党支部书记韦联邦。
“整合资金、下放项目”,是凤山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创新。今年初,该县决定改变过去扶贫开发涉及部门多、精准度不高的状况,把分散在发改、扶贫、水利等部门,对技术要求不高、不危害公共安全、受惠对象直接、村民可自主组织实施的农村小型民生项目,如农村等外公路、村屯道路养护、农村饮水工程、荒山造林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小块并大块”项目、民政五保新村工程、美丽乡村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效统筹起来下放到基层、下放到村“两委”实施。
据介绍,凤山县整合资金下放项目工作,在县党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把项目实施权、资金依法使用权、项目利润分配权都放给基层。上级部门不干涉下放项目的具体实施、不干涉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不干涉属于基层的具体管理事务。“以前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小项目,汇集到了基层,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强化基层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实施也更有针对性。”县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凤山县对村“两委”基层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指导,并与下派强基惠农的三支队伍、贫困村第一书记队伍建设、挂点帮扶、“红卡惠民”、“结一联五”等活动相结合,扩大了项目实施的辐射拓展效应。
据了解,今年,凤山县计划整合13个部门20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635.4万元。截至5月底,该县已整合3137.19万元,正在建设的项目108个。
下放项目好处多
这些天,凤城镇林兰村党支书陆石正忙着协调农户,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畜牧养殖业发展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过去须经多部门层层审批,现在由村党支部直接把关并组织实施,极大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项目实施的效率。
“大水漫灌”变为“滴灌”,让村干部和群众兴奋不已。“项目工程进度、质量都比想象中的要好得多了。”凤山县扶贫办负责人说。
“我今年不用外出打工了,政府出钱帮我们修路,工程我们自己做。既为政府打工,也是为自己打工,工程质量完全放心,也不怕领不到工钱。”拉隆村村民罗永东说。项目下放以后,拉隆村群众为自己修路、给自家整水池,解决行路难、喝水难问题,还有工钱领,这让大家心中乐开了花。项目村很多干部群众认为,把分散于各部门的小项目下放至乡、村集中申报和实施,有利于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好处多得数不完。
“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有了资源,凝聚群众有了抓手,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扶贫办一位负责人如此评价。凤山县实施“整合资金、下放项目”,实现民主选择项目、自主参与项目建设,放的项目、施工所得效益纳归群众所有,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村“两委”责任更重大
“现在群众积极得很。但我们担当多了,责任更重大了,得为乡亲们、子孙后代负责啊!”陆石说。
对于下放的项目,凤山县纪检、审计、项目主管部门组成县级工作组开展监督,乡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开展指导、督查,引导组建由群众代表组成的村级项目监督工作组,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指派专人指导和参与项目监督,加强项目管理。凡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质量问题的,一律不得支付建设资金,并督促限期整改。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项目下放后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细则,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拨付流程、监管办法等,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村“两委”充分发挥村民在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作用。“工程合不合格要过好几道关呢。”韦联邦介绍,项目竣工后,首先由村“两委”在村民评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及时完善竣工资料。其次,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实地验收,依据竣工材料和项目实地核验结果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部门依据验收意见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政部门依据审计报告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明确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落实各项工程项目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