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片树林翠屏千叠,一条条林带逶迤连绵。走进罗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山青水秀生态美。这得益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坚持把发展林业生产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一茬接着一茬干,坚持造林与经营并重、保护与利用并举,促进生态增量、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自治县成立之初,罗城到处是荒山秃岭,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1983年,森林覆盖率仅为13.7%,是广西百万亩荒山大户县之一。
为改变恶劣的生态环境,自治县成立以来,该县认真实施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项目。
1980年到1989年,利用国家造林扶持政策和造林开发性贴息贷款,鼓励群众植树造林,全县共完成工程造林22.2万亩。
1991年到1993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806万元,营造世行林7.5万亩。
1992年至1994年,累计投入110万元,对全县61.66万亩的荒山进行飞播造林,飞播有效作业面积51万亩。1994年8月完成了灭荒造林任务,1995年9月实现了绿化达标。
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至2013年,全县退耕还林新增森林面积4.5万亩,荒山配套造林8.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增加森林覆盖率3.6个百分点。
2003年开始实施珠防林工程,截至2013年,国家共投入497.5万元资金,分两期建设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后,工程建设区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由2003年的2.2%提高到2013年的5.4%,增加了3.2个百分点。
1982年至2001年,国家投入封山育林资金达276.04万元,封山育林面积达138.02万亩。
2002年,获得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2007年,该县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并对全县封山育林区域进行了重新区划,将大部分封山育林区列为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目前全县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995637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132768亩。
同时,该县严格执行“木材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按照伐区作业设计进行采伐,木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严打活动,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狠抓森林防火,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森林防火期实行县、乡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报告及时、信息畅通的森林防火网络。
在抓好造林的同时,注重抓好“节柴”工作。1991至1995年投入164.6万元资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改燃节柴工作,5年来,共完成改燃节柴改造60085户。1997年,该县开始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至2013年,共投入建设资金8640万元,建成沼气池27900座,从而有效减少薪炭林的消耗,保护森林资源。
2009年10月,该县开始实施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县共完成勘界246.23万亩,确权到户244.71万亩,打印林权证6.5万本,发证农户数51396户,涉及全县群众20.5万人。2011年10月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通过改革,林农进一步明确了林权,达到了“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作用,实现了“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
2012年,林改结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快了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同年5月启动了自治县发展林下经济“十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2013年,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呈现出林药、林果、林草、林菌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涉及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下旅游等方面。2013年全县林下经济发面积累计达88.26万亩;产值达1.48亿元,惠及林农11万多人,农户3万多户,实现林农人均纯收入560元。
昔日一座座荒山秃岭,如今已是林木葱茏。2013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294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62万亩,森林蓄积量113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03%,实现林业生产总值10.02亿元。
大地增绿,农民增收。一个“绿”与“富”的良性循环,正在这里形成。 (韦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