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林业工作报道:喜看荒坡披绿装

  走进乐业,满眼是绿,整个人顿感神清目爽,不由自主地张大嘴巴深呼吸,感受那直通心脾的舒畅。据乐业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县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0%,并且以年平均超过4个百分点的速度在逐年递增,该县大大小小的荒山逐渐换上了绿装。

  长期以来,乐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制定了“生态立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生态宣传教育力度,多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林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县爱林护林、爱护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培植森林后备资源,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坚持以资源增长为目标,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林木采伐管理,以“限额采伐、全额管理”为重点,严把木材采伐许可的审批关,严禁超范围、超树种、超限额采伐,严禁在划定的生态公益林、珠防林、阔叶林保护区内设立伐区。改革集体林木采伐生产办法,取消集体林由林业公司独家经营的管理模式,活跃木材加工市场,减少资源浪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动态监测,实施企业上马先加盖“绿色印章”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抓好高污染或耗资源型的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低消耗、无污染、促进生态建设的生态环保型企业引进和保护、扶持力度,全面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污染。按照“谁开发,谁绿化,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抓好林业产业基地和优果工程造林绿化管理,严禁“剃光头”式开发,营造良好的林带果园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章野外用火、非法毁林开垦、乱砍滥伐、乱占用林地、乱捕乱猎乱挖野生动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木材流通管理,在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监督网络,加大对违法木材运输活动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木材运输行为。规范木材加工管理,严把木材加工厂办证审批关,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的办证程序。建立加工台账,核定年度木材消耗量。积极开展“开源节流,改燃节能”工作。关闭柴炭市场,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改燃节能,强力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

  以国家、自治区重点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封造、石漠化综合治理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的封育管护。累计实施自治区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67.88万亩,制订了《乐业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乐业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各乡镇实行定人员、定面积、定责任、定报酬、定奖罚的“五定”责任制,择优聘请专职护林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制,签订管护责任合同,强化检查监督。加强乡镇所在地、重点景区景点、重点公路沿线生态林的保护管理。制订了造林绿化规划,把县城周边第一层山林规划为城区风景林,实行全封山,进行封闭式培育和保护,配备专职护林员,落实奖惩措施,实行定任务、定目标、定报酬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等造林绿化活动,补植针、阔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和自然抗风险能力。扩大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林地使用管理,放活林地使用权,建立和完善有偿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打破对林地占而不用、用而不管、荒废林地的管理模式,保障转让、受让双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审批制度,要求产业开发必须优先选择荒山、荒地、稀疏林地,并在严格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报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由林业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从而有效地遏制了无序开发、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使产业建设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生态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