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看那山明水秀景如画,听那鸟叫虫鸣好乐章”……一句句朗朗上口的歌词,描绘的都是人们常见的美景,而这美丽的图景在长寿之乡永福县也一样能感受到。徜徉在永福山水之间,百寿海菜花河证明了水质的优良;空气中的负氧离子能给人洗一次肺;西江十里画廊山青水秀,让人流连忘返……
这幅画卷的形成,是环保铁军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懈追求。“十三五”以来,永福县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坚决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先后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8个、自治区级生态村21个、市级生态村85个,并成功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与2017年同期相比,2021年以来,永福县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8.3%,PM2.5下降9.8%;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Ⅱ级以上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级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数据的背后,是永福县对空气、水环境质量的“强治理”“零容忍”。
A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发力
4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永福县以新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围绕“控排、降尘、禁烧、管车”4项措施实施综合防治,用实际行动保卫蓝天碧水。
控排行动稳步推进。随着“十三五”期间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了5家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规模较小、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的砖瓦企业,永福县大气办对现存的6家砖瓦企业开展不定时现场检查,特别是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求砖瓦企业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减产,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生产,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今年以来共开展检查64家次。
降尘措施科学有效。主抓扬尘污染,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场地达到“九个100%”。洒水车在晴天每天对主要干道进行6次洒水,城区其他道路每天进行4次洒水。
禁烧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桂林市在永福县域内安装了2个露天焚烧监控视频点,通过建立“乡镇包村、村包组”的网格管理体系和“巡查+监控”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共巡查了50余次,发现露天焚烧现象20余起,对县城内露天焚烧监控火点处理率达到100%。
管车执法扎实有力。2021年以来,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共开展10次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责令4辆非法改装及2辆超限超载货车改正并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7.2万元,进一步管控了施工运输车辆“抛、撒、漏”等污染路面的行为。
B水环境监管执法从严
为了充分发挥执法监管在环境改善中的“乘数效应”,永福县在水环境监管上一向执法从严。一方面,通过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环保突击检查、采样、监测、约谈、整改5项行动,对“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偷排、漏排、超排”、“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治污力度越来越大,再也不能做表面文章了。”近日,永福县一名被督察企业负责人说。今年1月至今,永福县开展双随机、正面清单、日常检查、信访检查共计105家次,出动人数420人次,立案4家,处罚金额27万元。
另一方面,从环评审批入手,变“末端治理”为“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环评报批程序,全面落实环评“三线一单”约束机制。今年以来,永福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审批报告表项目8个,登记表备案7个。
C为民办实事聚焦生态环保
百姓之事,枝叶关情。永福县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生态环境工作相结合,聚焦“为民办实事”,让百姓享受到绿水青山释放的生态红利。
据悉,永福县生态环境局针对企业治污信息获取渠道窄,政企服务接触面积小的问题,一对一指导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不同行业对需办证的企业进行分类,再根据不同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变门槛式管理为跟进式服务,细化审批流程及材料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最大程度上减少群众办理各项手续的困难和时间。
为改善农村环境,打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永福县向上级争取了1076万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于2020年首次在崇山老村、崇山新村、白童岩、曾村等9个自然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目前已基本完成。今年,该县已向中央申报资金2918万元,新增建设29座污水处理设施,涉及及12个行政村、32个自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