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右江区坚持扶贫资金投入与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并重,创新管理方式,建立起科学有效、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采取“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三大举措,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责任体系。该区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分别成立了由财政局、扶贫办、纪委监委、督考办等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组、监督执纪工作组、督查考核工作组,明确各行业部门、各单位(乡镇)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为扶贫资金的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公开制度。该区健全了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区、乡、村三级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执行一律公开,乡镇(街道)、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一律执行公告公示,把公告公示贯穿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结算全过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公开透明,使扶贫项目在阳光下管理,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该区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查”与“平常查”相结合。“定期查”是由财政局和扶贫办财务人员定期于每年6月、12月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从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确保手续齐全,资金使用规范。“平常查”就是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脱贫攻坚跟踪问效巡回检查工作组,以“日督查、周通报”方式,每天深入到乡镇(街道)、村、屯、组、户,近距离对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督查,每月发布督查通报,挺纪亮剑,严防出现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坚决打击“数字脱贫”行为,确保扶贫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