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果市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力度。
明确资金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平果市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7该县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244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295万元,自治区资金12150.3万元。其中安排19549.17万元(包括村集体经济16200万元)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安排6177.61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718.51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项目等项目,其中:森林生态效益项目补助1592.22万元、“雨露计划”补助56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011.5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2241.70万元、其它项目311.09万元。
强化部门责任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等。县财政局按照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的部署,牵头会同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等。县扶贫办指导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以及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等。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规范运行机制
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严格资金管理
全县整合资金严格按照《平果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坚持做到“七个不准”:一是不准借统筹整合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二是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三是不准用于平衡预算;四是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五是不准将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准降低(减少)用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标准(资金)或将发放到户到人的资金(如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侵占群众利益;六是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散;七是不准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和工作支出。
加大资金监管
联合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推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级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农兴江 黄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