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首批农机购置补贴995万元

农机示范带村屯的家庭优先补贴

  日前,笔者从象州县农机部门获悉,今年象州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995万元。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领取补贴。

  据悉,2015年象州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9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0万元,省补资金85万元。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育秧中心(工厂),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

  实施方式按照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补贴机具种类按自治区公布的补贴范围执行,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实施方案明确的种类和标准执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县内实行统一定额补贴。

  确定对象办法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采取公开摇号或按申请补贴指标先后顺序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二级公路沿线农业机械化示范带建设村屯的补贴对象以及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计生困难户可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