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打造园林宜居城市 建设生态绿色家园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授予“广西园林城市”称号,标志着该县创建“青山环绕、绿园相依、碧水相边”生态园林宜居城市工作结出了新的硕果。

  精心打造公园绿地。近年来,该县围绕“一山一河两区三横四纵”的城区绿地结构,高标准、高投入、高质量地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投资150万元,对后龙山森林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增设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加强森林植物资源保护,使公园真正成为城市中心“绿肺”;投资800万元,对新州河城东2000米河段两岸边坡进行绿化改造,建成滨江公园,全面提升了城区河道的防洪、生态和景观功能;投资200万元,对兴隆路、迎宾路、新兴路、龙山路等道路两旁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因势造绿,并融入民族特色元素,使公共绿地集功能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为市民营造了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截至目前,该县城区已建有公园广场5个,小绿地、小游园16个,中心城区街头每500米就有一处绿地。

  大力实施居住区绿化。该县以“创园”为契机,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发动各单位、企业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切实做到“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有效提高了城市绿化率,极大改善了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据了解,现该县城区内各单位居住绿化用地面积达30.61公顷,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到95%。

  扎实开展大环境绿化。该县深入实施“绿满隆林”造林绿化工程,以“大种树、优生态、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以山地森林植被恢复保持为基础,加强县城区外围山体、公路、河流、农田等防护林带的保护和建设,使城市外围林地与城市园林绿地形成一体,全面构筑起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网络和森林景观格局。近年来,全县义务植树造林300万株,成活率在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4.6%。

  据悉,截至2014年底,该县城区建成绿地总面积达173.66公顷,绿地率达31.47%,绿化覆盖率达36.4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47平方米。如今的隆林县城,已初步形成了“城在山中、水在城中、楼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绿化格局。 □麦 鹏 莫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