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防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正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2006年换届以来的工作报告,对这七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分别作出了评议意见。 会议对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08年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区城投公司向防城区信用联社贷款财政分期还款计划的议案、关于向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借款1500万元用于长龙坳至冲仑、防城至茅岭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关决定。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免职议案。(栾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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