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灵山县财政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灵山县共组织财政收入3.2亿元,同比增收768万元,增长2.46%。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7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2017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
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灵山县认真抓好财政收入征管组织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在年初及时将县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计划分解到国、地、财三局和各镇政府,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调动征收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主动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定期通报财政收入进度、开展财政收入专项督查等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完成一季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