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国税局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2725万元

  平果市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帮助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1至9月,辖区内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5069户,免征增值税2725万元。

  平果市国税局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涉及面广,税收政策接触少等特点,通过税收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税企QQ群和税收专题辅导会等渠道,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沟通无障碍,服务零距离。严格落实免收发票工本费以及大幅上调增值税起征点等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干部下户调研,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健全账证,防范涉税风险,为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创造条件。注重沟通工作,通过向小型微利企业问实情、问需求、问建议,摸清企业经营现状,搜集企业合理诉求,为地方发展小型微利企业建言献策,解小微企业办税之难、经营之忧和发展之困,构建征纳和谐税企关系,助推小型微利企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