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自治区初步验收

  近日,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园林专家组对乐业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进行初步验收检查之后,同意乐业县上报国家住建部申请国家园林县城。这标志着乐业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自治区初步验收。

  专家组一行先后对乐业县城罗妹公园、龙角山公园、红七红八军纪念碑公园、进城迎宾大道、迎宾大道延长线、污水处理厂前河道、新车站前河道,地税局、国税局、人社局等园林式单位、乐天花园小区以及人工湖等休闲绿地现场进行检查。通过实地视察和查看台账的方式,详细了解了乐业县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县城大环境绿化和县城景观保护、污水处理、环卫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市容市貌的情况。据了解,国家园林县城的评选标准要求建成区绿地率不小于3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小于9平方米。而乐业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77平方米,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

  (黄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