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找陪诊,首个国家标准来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项国家标准。陪同就医服务人员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一起来看——

  谁可以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标准明确将服务提供者限定为“机构”区别于志愿服务。

  服务提供者:

  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服务对象:

  因行动、认知、地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就医不便者,或追求更好就医体验的个人。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

  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的人员。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有哪些要求

  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扰乱诊疗秩序,不误导服务对象,不干预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

  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

  定期参加专项培训;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具备同理心和人文关怀,能主动关怀服务对象身心状态;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选择权、决策权、个人习惯和民族习俗;

  良好的责任心意识和守时观念;

  心理素质好,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保护患者信息和隐私。

  应掌握以下专业知识:

  医疗场景常识

  挂号流程、医院和科室布局、终端服务设备使用方法等。

  基本安全知识

  医院应急疏散路线、常见突发意外(如摔倒、晕厥)的应对。

  其他满足陪同就医服务正常开展的专业知识

  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就医安排能力

  就诊信息的梳理、就诊流程的安排等。

  协调与沟通能力

  协助医患沟通、就诊信息的记录和转达等。

  情感支持能力

  陪伴、倾听、回应、安抚等支持。

  应急能力

  陪同就医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不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服务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领取预约号;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

  轮椅、陪护床、一次性口罩等。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样本送检;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记录医嘱;

  代取、复印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办理出入院手续;

  办理缴费;

  生活辅助;

  预定交通工具、餐饮,临时保管物品等。

  情感支持。

  陪同人员不应开展以下服务:

  检查结果判读;

  参与医疗操作;

  提供医疗建议;

  代替服务对象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

  调整用药方案;

  关键医疗信息的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