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是植富,造林是造福

——新时期我国退耕还林工作探析

  保护天然林,维护生命线。森林是一个强大的生态系统,森林的盛衰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与生存质量。在整个生物圈物质和能量交换过程中,以及保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中占有特殊地位。不仅可以保持水土的不流失,有效控制水土流,修复植被多样性,改善空气质量,改善土壤性质,有效的提高物种多样性,还对土质的改善,沙漠化的减少有着重大的作用。退耕还林是从我国发展和生存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森林树种植被、恢复秀美山林、维护自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退耕还林的意义和作用

  植树造林,造福后代。抓好退耕还林 促进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工程改善生态问题,当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较为恶劣,全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应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它并不是简单的将耕地转化为林地,而是有目的、有规划地将部分不在适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加以转换,从而实现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目的。退耕还林工程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除却改善生态环境问题作用之外,还转变当前的农业生产方式,有计划的将部分耕地转化为林地,使耕地逐渐呈现出集中化特征,有助于开展规模型、联合型农业生产,使当前农业生产方式得以改善。

  退耕还林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各地退耕还林发展不平衡,部分领域和局部地区问题突出,制约退耕还林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工程组织实施不规范,总体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不按时完成任务、不按时检查验收的情况;地块落实难度大,有的地方存在擅自扩大退耕还林实施范围情况,甚至以“有林地”冲抵退耕还林面积;栽植不规范、管护不到位,成活率、保存率不高,甚至出现大面积复垦现象;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压力大;一些地方未能按时、足额兑付验收合格地块补助资金,退耕户意见大,甚至出现集体联名信访事件等等。

  普遍问题,一是基层林业部门力量薄弱,业务工作不熟悉;重造轻管问题突出,工作经费低;政府服务不到位。执行、监管不足,制约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展开。退耕还林工作主要集中于农村,管护路径无法在基础上真正的贯彻落实,最终造成管护效果差强人意。退耕还林工程经济效益不明显,所需的工期较长,在前期投入上,运作经费要求庞大。由于相关培训工作的不完善,造成很多农户对于林地的养护工作缺乏了解,不能对林地进行及时的施肥、培土以及修剪等工作,导致林地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缺乏长远性,降低了建设的可持续性,整体质量不高,存在产权纠纷。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科技水平也比较低。政府很难提供充足的经费。基于实现生态效益,退耕还林最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个优良的环境以及长远持续的发展体系,然而一部分地区未了解这本质性,在规划中缺乏长远性、整体性。退耕还林区条件较差,造林难度高,种苗的质量不高,加之“重栽植,轻管护”,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在政策实施初期大家都对政策持怀疑态度,直到具体的产权证以及补贴款项下发后,才意识到政策的严重性。

  三、退耕还林必须遵循的原则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一是始终坚持综合性发展的目标指导工作,树立合理的、科学的目标,不同的生态环境选择种植不同的植被,深入到退耕还林地区调查实际情况,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树种;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吃饭、增收以及地方经济发展;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综合措施,制止边治理边破坏问题,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坚持个体承包的机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切实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这几个主要环节。

  退耕还林的对策与路径

  绿化环境,美化人生。无灾人养树,有灾树养人。树木棵棵种,绿荫点点阴。杨柳抽芽始于人,万物萌发源于春。造林就是造钱,造林就是造水,造林就是造富。 追求绿色时尚,走向绿色文明。

  (一)科学制订规划,种苗先行供给

  一是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的范围。水土流失严重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按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还林。根据不同气候水文条件和土地类型进行科学规划,破解“落地难”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按规定科学选取造林地块。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农林牧相互结合。可采取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还林,立体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退耕后禁止林粮间作。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对超过规定比例多种的经济林,只给种苗和造林补助费,不补助粮食和现金。

  二是种苗先行保障供给。国家向退耕户提供种苗和造林费补助。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款由国家提供,计委在年度计划中安排。退耕还林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方式,种苗的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是实施退耕还林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条件,先行建设,超前准备。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种苗建设规划,切实抓好种苗和采种基地建设,还要负责提供种苗调运、栽培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种苗质量和疫病检验检测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种苗市场、价格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保护,落实林权,落实经费,兑现补助

  一是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意识,正确认识退耕还林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林业产业发展,有效提升农村经济水平,解决农业问题,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二是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退耕还林。有条件的地区可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由农村造林专业户、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租赁、承包退耕还林,其利益分配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三是落实经费,切实抓好粮食补助兑现,确保农民口粮供应。在强调延长退耕還林生态林补助期限之余,尽量争取地方财政对林业的投入。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种苗造林费提高到1000元/亩,现金补助不低于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的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在粮食和现金补助期间,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退耕还林后,继续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由县或乡镇统一组织。在下达年度计划的同时,核定各省的粮食补助总量补助粮食的调运组织由省级政府负责,原则上以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商品周转粮为主,必要时可动用地方储备粮或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粮食购销企业按顺价销售、不发生新亏损的原则供应粮食。对退耕农户供应的粮食品种,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口粮消费习惯和种植习惯以及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按报账制办法发放补助粮食。

  (三)培训保障人员,落实配套措施,扶持后续产业

  一是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呼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退耕还林的组织机构设置要求,层层设立退耕还林专门组织机构和工作部门,配齐配强各级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力量,提高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将退耕户主动性大力提高。针对生态林用电、用水等环节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减半、减免等。

  二是落实配套措施,巩固建设成果。退耕地属于农业税计税土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常年产量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放给农民;补助粮食标准未达到常年产量的,相应调减农业税,合理减少扣除数量。退耕之前的常年产量,按土地退耕前五年的常年产量平均计算。农业税征收机关要按照退耕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常年产量和当地补助粮食标准确定退耕土地应征收的农业税税额,并通知补助粮食发放单位从补助粮食中代扣农业税。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开展生态移民、封山绿化。对居住在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已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人口实行生态移民。结合退耕还林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农村能源建设,从各地实际出发,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太阳能、风能以及营造薪炭林等。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退耕还林的农户,保证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管护好林地和草地不受破坏。加强川地、缓坡耕地的农田基本建设,提高粮食单产,解除农民退耕后吃粮的后顾之忧,扩大陡坡耕地的退耕空间,切实做到“树上山,粮下川”。退耕还林的地区,结合生态建设,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开辟新的生产门路。

  三是破解“巩固难”、“保障难”问题,大力扶持退耕户发展后续产业。建立分类补偿制度,创新经营机制模式,明确产权登记措施,探索新型管护途径。完善法律法规框架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为总览,总体方案、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作业设计等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为支撑的适应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帮助退耕还林户、基层干部掌握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意义,提高对退耕还林户的信息服务以及实用技术培训,强化后续产业的组织化,借助后续产业的发展推动退耕还林区域的产业化的进程,实现退耕还林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农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两者的互动程度,确保农民收益的最大化。

  生态移民,强化管护,监督管理

  一是生态移民。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改善贫困农民生存环境,降低人类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压力,使自然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将退耕还林区域中的人员向外转移,通过科学、系统的劳务输出、搬迁等方式改善现状,并着力与生态移民安置工作之中,从而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高效建设

  二是严守依法治林底线,强化林木管护力度。构建“一分造九分管”的理念。完善一套完整的管护机制,进一步确立退耕地的经营主体,最大程度上激发退耕还林者自觉管护的主动性。优化还林成果的相关政策法规,重视执法力度。一旦退耕还林第一轮补助到期、第二轮补助开始的阶段,实际的管理难度会持续的加大,具体的工作重心应会由技术指导、技术服务逐渐转向至依法管理。强化督查执法力度,在筑牢退耕还林成果时面对违法违纪行为需检查依法查处做到调查、处理的严谨性。

  三是加强政府监督检查管理。共植万顷绿地,同撑一片蓝天。广大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政策,组织群众做好退耕还林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省级政府对工程负总责。国家开发办和计划、财政、林业、粮食等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做好工作。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和科技支撑费用,国家给予适当补助。保证退耕还林资金的充足,不能单纯的以国家财政拨款来进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逐步扩大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的来源渠道,吸引社会性资本投入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之中,包括企业、银行、民间投资者等等。可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通过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投资,从而保障退耕还林工程的资金。省级政府、各县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好县级自查、省级抽查工作,县级验收结果作为补助政策兑现的直接依据。

  水是生命之源,树是生命之根。追求绿色时尚、走向绿色文明。总而言之,随着我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断实行和深入,我国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率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现象逐渐减少,有效地改善了地区周围的小气候,对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十分重要。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一项长久治理的路径,是一项长期艰难的任务,完善退耕还林工作是优化环境的关键对策,作为林业部门,不仅要加强自己本身的工作技术水平,还要结合林业和退耕还林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应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具体实施,不断变革和创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方法,从而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

  作者:陈莹峰,巴马县讲师团成员,县委党校讲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干部、执法员、绩效办主任。

  马翔,巴马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黄尚胜,巴马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林忠飞,巴马县定马林场罗皮分场场长。

  卢海飞,巴马县住建局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