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 服务“三农” 振兴乡村

——巴马县退耕还林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多一片绿叶,多一份温馨。植树造林,青山不老;种槐栽柳,富水长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我们全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在维护神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退耕还林,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和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国家无偿地发给粮、钱补助,由退耕户按规划和要求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植被,也就是讲,以粮食换生态。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性

  青山四面合,绿柳万家春。恢复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确保生态安全。让优雅的'环境与美好的心灵同在。退耕还林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人们盲目毁林开荒。一直成为难以遏制的现象,致使生态环境恶化与贫困的恶化,形成生态环境恶性循环。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6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5%,沙化土地面积已达17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巴马县每年的水土流失量达到每平方公里数万吨,石漠化现象不断恶化。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国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造林就是造钱,造林就是造水,造林就是造富。植下千顷树,福泽荫后人,国土绿起来,人民富起来。巴马县是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同时又是世界著名的长寿之乡。当前,农村经济机构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这是农民增收缓慢,农村经济活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从根本上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而且能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因此,必须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改善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可以说,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为振兴巴马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抓好这项工作,是增加农民收入,快速改善生态环境,塑造巴马新形象和关注民生、 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可见,巴马实施退耕还林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已是势在必行。

  二、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的原因及情况

  (一)水土流失的成因及情况

  由于历史的原因,巴马长期以来延续着刀耕火种的老办法,不断毁林开荒,陡坡种粮,致使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投入蓄水能力下降,从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已经无法再耕种下去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研究资料表明,水土流失有2/3以上来自坡耕地。据测算,坡度为15度的坡耕地,侵蚀摸数(即流失量)达每年每平方公里7500吨;坡度25度的坡耕地,侵蚀模数达每平方公里16500吨。长期以来,由于大量持续在坡地耕作,引发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特别是石山坡地开垦对生态环境破坏为严重,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县已发生多次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而2001年发生的“6.8”特大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23亿元,全县10个乡镇86个村33460户受灾,受灾人口达14.5万人,3547人无家可归,被毁农田11912亩,受灾农作物133422亩。使原本十分贫困的地方更加贫穷落后,陷入了“越垦越穷, 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制约了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经过近年来的能力,开展造林灭荒、石漠化治理等工作,森林覆盖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由1990年的14.5%,提高到现在的53%。但有些地方的土地水土流失和土地少化现象还很严重,因此,实施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已经达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石漠化形成情况

  巴马县是喀斯特地貌发育的典型地区,长期以来,由于石山地区人地矛盾突出,受人为活动的干扰和破坏,不合理的耕作制度,过度砍伐天然林以及石山火灾等破坏石山植被,失去森林植被保护,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有的石山薄土被冲得只剩下光石一片,导致严重的石漠化。石漠化的出现,加剧了石山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严重的缺水缺土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石漠化已成为制约巴马大石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巴马县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实施退耕还林的目标、方法和途径

  (一)退耕还林建设的目标

  山高有攀头,路远有奔头。巴马县必须要通过退耕还林,增加巴马县现有林地面积,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进而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旅游开发,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以及落实“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以生态效益为核心,以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和合理开发土地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培植资源品牌型特色林果、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为突破口,实行退耕还林、荒山育林、发展沼气、扶贫攻坚、长寿生态旅游开发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高度统一,促进巴马县山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必须要遵守如下原则: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吃饭、增收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原则;坚持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种数的原则;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采取综合措施,制止边治理边破坏问题的原则;坚持个体承包机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切实抓好“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个别是保证”这几个主要环节,确保退耕还林取得成功。

  根据不同气候水文条件和土地类型,做到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农林牧相互结合。充分发挥自然条件优势,大力营造松树、油茶、八角、核桃、桑树、吊丝竹、任豆等,加快我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还林,立体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

  (三)各类型区造林典型技术模式及树种选择配制

  土山区:造林方向主要以生态林树种营造混交型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适当发展少量经济林。只要造林树种为八角、竹子、油茶、松树、杉树、核桃、桑树、桉树、板栗等,造林模式可选择以下几种:一是以八角、竹子、松木、桉树、杉树、油茶、核桃、桑树等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型;二是以肉桂、酸梅、柑橙、板栗、龙眼、荔枝等为主的经济果木林型;三是以竹子与木棉混交的水土保持林型逐步形成生态旅游景观;

  石山区:造林方向主要以生态林树种营造混交型防护林为主。主要造林树种为:竹子、香椿、任豆、核桃,造林模式可选择以下几种:一是以竹子和任豆树,竹子和香椿,任豆与香椿混交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二是以任豆、核桃、香椿林等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型。

  四、巴马县实施退耕还林产生的效益分析

  生态效益:一是保持水土。森林植被通过茂密的林冠,纵横交错的根系来阻挡和减缓雨水对土壤的冲刷和侵蚀,减少土壤的流失,对减轻洪涝灾害,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稳定耕地面积,有重要的作用。二是涵养水源。森林通过树冠、树干、枯枝落叶层以及根系的吸滞、存贮作用,发挥了涵养水源的作用。三是改善生态环境。郁闭成林后,有减弱风速,降低地表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减弱燥音,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作用,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将为巴马县的旅游开发增加一道绿色日风景线。

  社会效益:一是退耕还林是农民最得实惠的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二是解决农村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稳定。三是营造新的特色景观,发展库区水面围水养鱼和网箱养鱼以及库区特色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四是生态得到保护,家民增加收入是强国富民政策。五是在盘阳河沿河两岸种植竹子、花草,美化盘阳河,打造“盘阳河——百魔洞”精品旅游线路。提升巴马长寿旅游知名度,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

  经济效益:实施退耕还林任务,经过5—6年后,林业直接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特别是利用退耕还林,大力发展巴马县支柱主导产业——油茶生产,不仅使广大林农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摆脱贫困。如果全县能达到35万亩种植规模,全县还可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70元以上。

  四、实施退耕还林的保障措施

  (一)以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为保障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措施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2)56号〕文件精神,每亩退耕地每年粮食补助标准原粮150公斤。按标准验收合格后,其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现金补助的期限与粮食补助期限相同。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造林,国家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由县林业部门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为工程造林提供充足的良种壮苗。

  对应税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对补助粮达到原常年产量的,国家扣除农业税部分后再将补助粮发给农民;补助粮食标准未达到常年产量的,相应调减农业税,合理减少扣除数量,在停止粮食补助的年度,同时停止扣除农业税。对退耕还生态林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退耕还林种苗免征税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把减免税收工作落到实处。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必须向农户充分宣传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退耕还林。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造林荒山荒地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二)实施退耕还林所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保障措施:县、乡都要组织阵容空前的实干的领导班子,组织阵容空前的强大队伍,深入村屯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干部总包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共同抓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新局面。要层层落实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自治县党委书记和自治县县长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签定责任状,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是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要加大退耕还林工作的宣传发动作为退耕还林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橱窗等形式,深入宣传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国家政策、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广播电视局、《巴马通讯》要开辟退耕还林专拦,县、乡退耕还林工程指挥部要办好退耕还林简报。要召开党员会、团员会、家长会、群众大会、现场会、赶队会,使用宣传车,反复宣传、动员,使广大农民群众对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抓住这个大好机遇,实现产业调整,找到一条长期增收得实惠的路子。

  三是不折不扣的兑现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各乡镇一定要将兑现政策作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工作来抓,及时将国家的种苗费补助(以种苗形式发放)、粮食及现金拨付到位,县退耕办负责填好《粮食供应与现金兑现》,粮食部门凭证及时兑现粮食给退耕农户,不允许截留、挪用或延时拨付。 同时,要将退耕还林有关税费减免、核发林木权证、延长土地承包期等政策落到实处,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真正让农民增加收入、得到实惠。鼓励大户承包退耕还林,实行连片规模治理,以提高退耕还林质量,减少工程管理成本。

  四是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树种。按照自治县党代会和人代会制定的目标,要结合退耕还林培植资源品牌型特色林果业,尽量选择使用速生树种和乡土树种,努力发展油茶、八角、核挑等经济果木林。在土山地区以发展油茶、八角、速丰桉和马尾松为主,在石山、半石山地区以发展核桃为主。同时要注意结合种桑养蚕。形成一林一品、一乡一品的规模化生产,形成商品经济优势,培植富民富县的稳定财源。

  五是提前做好种苗的培育,组织好种苗的供应,把好苗木质量关。

  林业局要按工程总体规划和作业设计,超前抓好种苗生产和供应,保证退耕还林用苗量。一要做到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加快林分郁闭,增强生态功能。二要组织好种树苗供应。除县林业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自调苗木。县林业局就地就近育苗,尽可能在本县内解决退耕还林所需的种苗,避免远距离调苗影响成活率。要增加容器苗的数量,延长造林时间,提高造林质量。要周密部署,做好种苗的组织、调度和发放工作,缩短种苗出圃后滞留时间,提高造林存活率。三要加强种苗质量管理,把好苗木质量关。林业局要加强对种苗生产的质量管理、检查、监督和检验检疫,生产、销售种子和苗木必须要有县级以上林业部门的标签,质量检验和检疫证(即一检两证),否则不准进入市场。要实行种苗质量终身负责制,凡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负责。

  六是加强退耕还林的管护工作。珍惜森林资源,力保永续利用。植树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快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必须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将资源保护与退耕还林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强退耕还林的管护工作。要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立党为公,护林为民;一流的环境源于一流的服务,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水平 ;树科学发展之志,谋进位赶超之举,走绿色崛起之路。要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边退边耕”的现象发生。要强化工程质量,严格退耕还林工作的实绩考核。由自治县退耕还林工程指挥组织林业部门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接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本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复查和稽查。县、乡、村要建立退耕还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陈莹峰,巴马县讲师团成员,县委党校讲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干部、执法员、绩效办主任。

  林忠飞,巴马县定马林场罗皮分场场长,林业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