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岚:重视解决旅游名县(镇、村)创建存在问题

  随着国内外旅游业的勃兴和发展,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既是旅游资源的主体,又是旅游管理的主体,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同时,在展示我国传统文化,促进城镇化进程,协调旅游资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年我区在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方面开发得力,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发、旅游效益逐步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应乘势而上,重视解决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中存在问题,稳妥推进,使我区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释放出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建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旅游县、村、镇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一些资源较好旅游县、镇、村建设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有的旅游景区缺少完善的配套,旅游承载能力不强,产业链条未建立健全;旅游区利益分配不合理,直接导致保护力度不强,不利于景区发展;存在“伪民俗”现象,损害景区声誉;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规范和管理,有损旅游形象。为此,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坚持不懈地做好创建工作。从全局战略高度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将全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开发旅游资源,将桂北、桂南、桂东、桂西的不同特色开发出来。在此基础上规划各个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工作的定位和布局,使整个创建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

  充分发挥市民、村民的主体地位。无论是特色旅游名县、名镇,还是名村,原著居民是名副其实的景区主人,他们与风景区世代共存,很多人文风景带有浓厚的村风村貌痕迹。只有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有效开发旅游资源。一是创新利益分配模式,让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这既有助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风景区的保护和开发。二是加强培训,让每个村民充分了解自己的主体地位,自觉为风景区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保护风景区的意识。三是为村民提供更多参与风景区建设的机会,发挥村民的作用,既可以使村民致富,又可以加快景区建设。

  加强对景区文化特色的发掘。桂南、桂北、桂东、桂西均有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色,各有千秋。但在创建中往往更突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而忽视文化特色的发掘。应该摒弃哗众取宠的“伪民俗”,代之以文化底蕴深厚的真民俗,让每一个游客进入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不仅仅是用眼睛看风景,更是用心去感悟八桂独特的文化魅力,用艺术和文化的力量陶冶人、打动人。尤其要重点保护和开发一些本地特点的近于失传的手工艺品和特色产品,因为,这些特产以其独特的魅力流传百年,承载着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价值,是风景区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