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人类的各种活动,使原有的自然生态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加剧自然生态恶化,而自然环境的恶化又影响到人类的生产、生活进而危及生存。回顾历史过去,总结种种经验教训,使我们从中得到启示和力量,同时也给我们指明努力的方向。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天然林保护以往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及偏见,天然林未能得到人们的青睐,甚至还遭到种种不公正的待遇。认为天然林是自然生长物 ,不必计算林价,并把天然阔叶林中生产出来的各种用材林统称“杂木”低其他一等,价格最低档。砍后又一把火地清杂炼山,造上杉木等。致使我国天然林日益削减,日趋衰竭,针叶林大量增加,影响生态环境。目前,最混乱的是矿山开发,特别是露天矿的开采,征占用林地破坏植被最多,造成严重的水土保持现象。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种开发建设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部门通力协作,同时必须有计划进行,尽量避免毁坏林地,不得已受破坏的林地应及时恢复补上。对个别不执行的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予以治理方能见效。

  二、提高和强化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生存的重要条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人类本身。而森林是生态系统的核心和主体,是防灾减灾、防风固沙、保护农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促进人类健康等特殊作用,是其他物种不可代替的。因为森林占地空间大,覆盖层厚,叶面积总和也大,固定太阳能、制造有机物质的数量和功率最高。尤其是天然林,它是在一定自然条件下,经过长时间演替发展而成的其结构稳定,物种繁多,生态效益比人工林强,自然生长力及生长速度也比人工林快。可以说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是地球上功能最完善,结构最复杂,产量最大的生物库、基因库、储存库。人类不能没有森林,森林如果被毁,人类就难以生存。因此,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其最重要的是保护森林资源。

  三、转变林业经营机制,增加生产资金的投入过去,由于农村单一的经营模式在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总认为山林是集体经营一种模式,林农也习以为常依从,始终不会萌生资产所有权的观念。社会上向林业伸手和很多,投到林业上来很少,以致有关林业发展的资金、资源、资产和体制等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更谈不上天然林保护。原有的经营机制已不能适应现代林业,现代林业应分为事业型和产业型两大类,前者是专门发挥生态效益的林业为“公益林业”,后者是专门发挥经济效益,向社会提供林产品的林业为“商业林业”。当前,我们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1)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和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兼备的兼作。如实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乔灌混交等种植模式,最终使退耕还林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良机,同时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果。(2)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力度明显提高。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等经济型林地为主。(3)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有的以发展苗木养林,有的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林农还可以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效益。

  四、采取多种途径和调控办法,加大对非林区群众的生存权保护保护生态,政府得有经济实力。实践证明,较为行之有效的解决生态保护与生存权、发展权保护矛盾的办法有以下几种:(1)移民。按照现在的思路,退耕还林,主要是给退耕户钱粮补助。补助多少,国务院有个标准,即一亩退耕地每年补20元,另外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粮食补助,长江上游地区每亩每年;补助年限视还林类型而定,经济林的补助年限为5年,生态林为8年,到期后,还可根据农民实际情况,相机决断,确需继续补助的,可以延长。对于政府来说,这是退耕还林的第一笔开销。接下来,政府必须雇人监督。要是没人监督,农民背上种苗上山,捱到日落时回家,树栽没栽,只有天知道。再说,树木能否成活,一半靠人,一半靠天,要是栽上的树不活,就等于往里白搭钱。即使树成活了,政府还得有庞大的护林队。以上还只是一笔眼前帐,再远一点,退耕的农户,政府给农民钱粮,养他们5年, 5年后怎么办?倘若政府断“奶”,农户又会重操旧业,先前的努力,就会付诸流水。政府要是不想前功尽弃,就得花上血本,养他们一辈子。就算养一辈子,事情也不能了结。因为人类总是在不断地繁衍,这一代农民安置好了,下一代人仍有穿衣吃饭问题,政府是不是要将他们的子孙,世世代代地包下来?所以按照现在退耕还林的思路,虽然解了燃眉之急,但却非长远之计。倘不作及时补救,留下后患,将来处理起来会很棘手。

  其实对于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比较艰难的地区,完全可以采取异地搬迁的方式,实行停耕封山。如果不异地搬迁,即使国家足够的钱维持非林区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可只要还让农民呆在那里,他们还得打土地的主意。(2)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农业。在进行退耕还林的同时,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安排,有意识的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具有一定特色的休闲度假品牌乡镇,确保非林区农民不因承担生态建设任务,耕地减少而收入减少。(3)物质支援。这有点类似于过去对口帮扶的性质。但这需要整个国家政策层面上的宏观安排,比如中下游地区、东部发达地区可以直接向上中游地区、西部贫困地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兴修道路、改善设施、改变退还地区比较落后的面貌,为退还地区农民提供较多就业机会,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使其有其他生活来源而直接退出农业生产。只有这样,“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初衷才不会落空;生态环境才能长期、永续地得到保护。

  当前由于生态林业的发展, 自然保护区不断扩展,林业资金更显不足,此资金除各级政府相应的财政拨款外,林业部门可依自然地理位置条件建立各式各样的森林公园及观光旅游胜地,争取资金投入林业,还可以争取各界人士奉献、投资自然资源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