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湖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梁志峰)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郡县治则天下安。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相对复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这此背景下,湖南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更好地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对湘乡市、邵东县、宁乡县、岳阳县、桃江县和汉寿县等湖南六县市的走访调研发现,2014年上半年湖南县域经济仍处中高位运行。

  所调研的六个县市,1-6月GDP增速均在9.9%以上,最高的宁乡达到12.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在20%以上,最高的湘乡市达到38.2%;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两位数增长;社会就业形势良好,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各县下大力气抓项目,确保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千方百计增加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招商引资创新推进,各地打“乡情牌”、“亲情牌”成效显著,优质项目不断增加。县级民生领域的投入普遍增加,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各地不断深化改革,社会管理稳定有序,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要素保障难度加大、县级财政困难增加、各级对县域经济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体制问题对县域发展存在制约、县域抓发展的动力有所弱化则是当前县域经济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亟待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快推进湖南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在县,从省级层面来看,最主要的是给县域经济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建议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机遇,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扫清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加快推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  

  加快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此次调查,县(市)反映最强烈的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建议省委、省政府在省财政直管县试点的基础上,把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举措来推进。学习湖北、河南、安徽等省的成功经验,首期选择10-20个人口大县(市)、经济强县(市)作为试点,重点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确试点县(市)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设区的市政府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省政府及其部门下放给省辖市政府及其部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取委托或授权方式予以下放)。二是调整试点县(市)管理体制。明确试点县(市)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直接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试点县(市)的省以下垂直部门直接上收到省直部门管理。三是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将试点县(市)四套班子正职改由省委直接管理,其他副县级以上干部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通过扶持试点县(市)做大做强,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并带动其他县(市)的发展。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权、减权、制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尽量取消审批;更好地发挥县级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基层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尽量交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将省政府下放给长沙市的45项行政审批权力扩大到其他市州及省直管试点县(市)。二是加强督查,确保简政放权落实到位。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防止层层截权,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并不得违规转入内部审批,防止将备案制变相操作为不受约束的“审批制”。在下放权力的过程中,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统筹推进,防止出现“甲放乙不放”“甲放乙不认”等现象。三是规范管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事,加强电子监察,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效能。

  创新省对县的资金扶持模式。一是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对县(市)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并合并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使政策红利落到真正的生产者手中,真正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大对产粮大县、粮猪大县的支持力度,稳住农业生产的命脉。新型工业化仍是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第一推动力,应作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产业引导、扶持类专项转移支付,可探索采用扶持县(市)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不直接到企业,以增强县域自主权和调控能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统筹解决项目资金县级配套难的问题,降低县域配套比例,对财政困难大的县市区取消项目配套,由省统筹安排。加强财政转移资金的监管。加快财政性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政策。适度扩大扶持范围,争取每个市(州)每年至少一个县成为扶持对象;每年每县1个亿的扶持资金以增量资金而不是存量资金调剂进行解决,使县域得到实打实的好处。三是以新的方式加大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当前,湖南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欠账较多,加大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民生保障的重要手段。建议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科学规划,适时推出一批惠及县域的项目。在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上,不仅省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而且应为县域探索采用PPP、ABS、打捆发债等新的模式提供新的平台和管道,以除“土地融资”之弊。要调整优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时间,建议每年的三、四季度申报下一个年度的项目,把项目申报提前,确保项目能在来年二、三季度黄金期开工建设。

  探索优化县域发展的土地供应机制。在督查各地盘活存量土地的同时,根据各地历年用地实际适当调整用地指标,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需求,减少基层来回奔波报地之苦。建议调整工业园区用地管理机制,对园区用地指标,每年给定一个额度予以保障,额度内土地由县决定使用;土地报批、预审、水土保持、林业、环保等事项由园区一次性上报进行前期审批,不要一事一批,以减轻园区负担;职能部门加大对园区土地使用事后检查督察,如有违规严厉处罚,并削减下一年用地额度。在国家提出“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新要求的情况下,探索新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由省市国土部门在省域内予以平衡,引导占补双方依法建立有效的协商与利益平衡机制。

  探索县域金融发展模式。近年来中央和省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突出重点,制定细则,使政策在县域能够落地。鼓励各地探索健全县域金融体系,发展适合县域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解决县域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建议大力推行“5+X”的县域金融发展模式,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商银行的步伐,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到县域组建村镇银行、成立分支机构,采取省财政补一点、县财政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成立县域产业投资基金和担保公司,逐步使每个县(市)至少成立一家农商银行、一家村镇银行、一家小贷公司、一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产业投资基金,有X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点。

  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正确的导向。一是进一步优化涉县政策导向机制。今后省直各部门出台涉县政策,要把征求县市区意见、采用第三方评估作为政策出台前的必要流程,不要怕提不同意见,不要怕有分歧。关于县域的政策要防止“大全空”,含金量要高,措施要实,执行一段时间后要“回头看”,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提高政策效益。二是进一步优化县域考核导向机制。多方听取县市区意见,使全面小康建设、县域经济强县等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形成对县域发展的正确导向。三是进一步优化县域用人导向机制。针对当前县市区部分干部积极性不高的“转型期综合症”情况,真正把那些敢于直面矛盾、善于驾驶局面、勇于开拓创新、勤于真抓实干、内心淡泊名利的干部用到县市区党委、政府班子中来,特别是主要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部门正职的培训,提升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纪律上设高压线,触线必严惩,在工作上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作者简介:梁志峰,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部长,湘潭县委副书记.湘潭市雨湖区委书记,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本市场和区域经济学,先后主持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发表CSSCI论文20多篇,著有《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网络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古云村古城村调查》等。)

  (本文转载自《2015年湖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文章内容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