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玉:打造新常态下玉林现代农业发展升级版

  经济新常态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我国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我们的高增长是建立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模式下的高增长,已经不适合中国今天的国情,我们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上限,资源也面临巨大缺口,我们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才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玉林是农业大市,应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新常态下现代农业发展升级版,推进玉林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1.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玉林应加快构建产业布局,面向东盟等国内外市场,分类做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不断满足市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数量及多样化、多层次、优质化、方便化、安全化、营养化的需求,将玉林的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方面通过“玉林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平台,加强与台湾、农业部、农业高等院校交流合作,在精致农业、生态农业上争取项目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争取与台湾食品企业联合,积极推出便捷食品和健康食品。其次要鼓励和引导城乡资本,参与投资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购销。培育一批著名食品加工企业和产业集群,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2.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建设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促进产需有效衔接,防止农产品生产大起大落和价格暴涨暴跌,为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农业区域分工、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效信息支持。建立可共享的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系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阿里巴巴·玉林产业带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行业电商、农村电商、中药材电商、远期交易、仓储物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规范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政策法规、WTO规则、已颁布的有关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法规,促进玉林农产品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并与国内外市场对接,确保农产品有效流通。

  3.实施新型农村人才培养工程,培育现代职业农民

  知识化是现代农业的核心内容,没有高素质的现代职业农民,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通过培训,引导农民把科技知识转化到农业产品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首先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与中国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合作培养蔬菜学、林学、茶学、畜牧生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循环农业等专业人才。其次要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的经营和管理骨干、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大户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市场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手段吸引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返乡发展现代农业。再次要争取外援支持。聘请国内外现职或已退休的农业专家做顾问,在项目申报、审批、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4.加快“五彩田园”建设,引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生态化、田园化”标准建设的“五彩田园”已经初具规模。要进一步通过中国南药园、海试区科技园、花卉产业园、生态农业观光园、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等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努力建成集农业科技展示、中草药种植加工、农耕文化教育、职业农民培训以及乡村休闲旅游“五位一体”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和国家5A级景区,打造绿色生态、田园都市品牌。结合国家中医药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百亿中医药产业,以南药种植、科研为基础,以休闲旅游观光为驱动,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扩大粮食、蔬菜、水果种植规模,打造中国南方农谷。鼓励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争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一批农业品牌。

  5.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保障现代农业资金需求

  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保险、信托、基金、股权、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进入“三农”领域。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担保品范围。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探索完善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业农村倾斜。积极推动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促进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调动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6.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激活农村产权要素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林业产权交易所等形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不仅承担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的基本功能,而且发挥贴近“三农”,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流转交易产权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的特殊功能。应在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作者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