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

扶绥县简介

 

  扶绥县(壮文: FUZSIH YEN)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东部,截至2010年,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辖8个镇3个乡,共132个村(居)委会823个自然屯,全县总人口46万,境内居住着壮、汉、瑶等民族。扶绥有“五乡之城”。“上龙之乡”、“白头叶猴之乡”、“甘蔗之乡”、“剑麻之乡”、“瓜菜之乡”的美誉,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广西三大煤炭基地之一、三大重晶石县之一,初步勘探铝土矿储量1亿多吨。201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5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4.1亿元,排全区县域第四;先后荣获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08、2009、2012年三度荣获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等荣誉称号。

  扶绥县地处东经107°3ˊ-108°6ˊ,北纬22°11ˊ-22°57ˊ之间,南北最大纵距7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西邻崇左市江洲区,南接防城市上思县,北靠南宁市隆安县,西南与崇左市宁明县交界,县治新宁镇与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直线距离仅45公里。扶绥地处南宁半小时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资源富集区的交汇点,是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南崇经济产业带)、陆路东盟大通道的第一节点,距南宁市和崇左市分别为52公里和67公里,距南宁国际机场28公里,距中越边境凭祥市152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300公里。

  气候条件

  扶绥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在21.3-22.8℃,历年最低气温-0.6℃,历年最高气温39.5℃,日平均气温≥10℃的年累计积温为7502℃,年总辐射量108.4千卡/cm ;年平均日照1693小时,无霜期长达346天。全区年降水量1050-1300mm。县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和东南风,年最多风是东北风,适宜发展特色农业,养殖业、亚热带经济作物和林果。

  截至2010年,扶绥县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0万亩,人均3.65亩,在全广西排在前7位。全县有森林面积94.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7.2%,林木产品主要有杉松、桉、樟、竹等。主要农作物有大米、甘蔗、花生、木薯、剑麻、西瓜、黑皮冬瓜、龙眼、荔枝、香蕉、芒果等,甘蔗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年产原料蔗320万吨;以黑皮冬瓜、甜南瓜、菜椒、四季豆为主的瓜菜类年种植30万亩;其中黑皮冬瓜种植面积8万亩,产量24万吨/年,是广西最大生产基地,盛产龙眼、荔枝、芒果、香蕉、西瓜等亚热带水果,全县以龙眼、荔枝、香蕉、西瓜为主的水果生产总面积为23万亩,总产8万吨,享有“西瓜之乡”、“黑皮冬瓜之乡”、“龙眼之乡”的盛誉。

        扶绥县还有较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的矿产有煤、铁、锰、铝、锌、钴、镍、方解石、石灰岩、重晶石、水晶、大理石等20多种。截至2010年,主要矿种保有地质储量:煤3800万吨(是广西第三大煤田)、高岭土矿600万吨,重晶石60万吨(是广西三大产重晶石县之一),铅锌矿5万吨,铁矿920万吨,方解石400万吨,石灰岩3.6万吨。

  扶绥县位于桂西南,地处亚热带,县境内生态环境较为幽雅,拥有诸多名胜古迹,有诗评为“素有草经冬而不萎,花非春也常开”,构成了一块壮乡特色,民族风情的南疆旅游胜地。过去曾有众多的文人墨客、专家、学者慕名而来,进行游览、考察、探索。明代著名的地理学家、文学家、旅行家徐霞客曾兴致勃勃畅游左江,写下了《粤西游日记》,徐霞客曾有“三误三返”的著名游历。概括起来主要有十大旅游景观:1.鸡岩帆影——金鸡岩景区、左江崖壁画;2.文物古迹——一亿三千七百年前“白垩纪”时代的“扶绥中国上龙”恐龙化石和三千多年的人骨、贝壳、石铲遗址;3.山水名胜——龙族宝地,佳景幽深的九龙岩区;4.世界珍稀——可麦白头、黑头叶猴珍贵稀有动物保护区;5.名岩胜洞——千岩竟秀,千姿百态的“神奇洞府”,风景独特,传说动人的“犀牛洞”,富有神话色彩的“美女峰”,神话传奇故事一树成林的“连理古榕”。6.葫芦八宝——曲径通幽,乳石林立,形态各异、生动逼真、美不胜收。7.水上游乐城——水质清澈,天然泳池“日月潭”,山光水色的客兰、汪庄水库水上游园;左江一日游;8.笔架山庄——巍巍笔架山,悠悠左江河,银滩夜色,水上乐园,计划开发的民族度假村。9.朝拜胜地——具神奇色彩的岜仙岩景区;壮族歌仙,三姐英魂的“刘三姐墓”;10.世界奇闻——永远没有谜底的印天池景观;左江岩壁画。

  民俗节日

  民族节日,除传统节庆如春节、元宵、端午、中元、中秋、重阳、冬至、送灶、除夕等壮、汉族皆过的民间节日之外,还保留了扶绥壮族特有的节日,如农历二月初二春壮、八月初八秋社,这两天均为“社日”,农历三月初三“扫墓节”,三月三歌节、农历四月初八“麦热节”(也叫“佛浴节”、“牛魂节”),农历七月十四“鬼节”、农历十月“丰收节”(“十成节”“九成节”)。

  婚嫁风俗

  该县壮、汉男女的婚嫁解放前大多尊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先由男方家长看上姑娘,托媒人提亲。如果女方家长同意,将姑娘年庚放在男家神龛香案上,三天之内无“破碗”等不祥之兆,则认为“八字”好,可以结合。新娘出嫁的前几天,必须痛苦几昼夜,唱“哭嫁歌”。但是,在壮人居住的村寨,亦有不少青年男女是通过“唱山歌”的方式结成姻缘的。这是壮乡特有的“谈恋爱”方式,解放前此风很盛,解放后逐渐少了。扶绥瑶族青年男女联姻,先自由对山歌,在歌圩上互换头巾、雨伞或雨帽等,之后索取赎钱作为定婚凭证。而后男方告之父母,同意后,乃卜卦合命,如“无冲无克”,即托媒人到女家议婚。结婚迎亲之日,新郎就有“三关”拦路之俗:“过路关”,新郎要答对山歌才能通过。“对歌关”,全村青年男女群集于新房外,与新娘对唱山歌,过关后新郎方可在家过夜(夫妻不同居),所以,新郎必须邀请高明歌手作伴,以便必要时代新郎作答。“封包关”,新郎新娘同返男家,离村时,须将事先准备好的“封包”(利事钱)分给她们才得过关。建国后,瑶族婚姻习俗基本同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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