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区:织牢“保障网” 群众笑开颜

从住房就业社保等方面妥善解决失地(海)农(渔)民难题

 

  图为钦州港区公寓式搬迁安置楼。

  ■核心提示

  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如火如荼推进,曾经创造了“钦州速度”“北部湾奇迹”的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并注重解决失地农民及失海渔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织就了一道道“安置保障网”,多措并举提升失地失海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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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织“住房网”,实现“安居梦”

  已建设约11万平方米的过渡房和廉租房,并计划用五年时间分五批次建设农民永久回建房

  “看,那就是8万平方米的公寓楼。”8月20日,我们从钦州港沿着滨海公路前往位于大榄坪的钦州港行政商务中心区,尚未抵达目的地,钦州港区搬迁安置办主任花维纲便指着一块安置地告诉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4栋高高屹立的楼房跃入了我们的眼帘。

  那是4栋18层高的公寓式搬迁安置楼。记者在现场看到,4栋安置楼的主体工程均已完成,外墙的装修业已进入尾声。“这4栋楼共336套房子,预计今年10月底即可交付使用。”花维纲告诉记者,其实这一安置地块规划建设共8栋公寓式搬迁安置楼,另外4栋也已开工建设,“8栋楼全部建成后,可解决5600多人的永久性安置问题。”

  其实,除了这一项目,在钦州港丹寮大街,还有另一处在建的农民回建房安置项目。“那是宅基地搬迁安置项目,目前已有313套宅基地安置房施工至地面一层,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花维纲说。

  这是钦州港区建设的第一批被征地搬迁农民永久回建安置房。事实上,自1992年开港至今,钦州港区因项目建设被征地搬迁的农民群众达2600多户、1.2万多人。为了让这些群众实现“安居梦”,这些年该港区共建设了约11万平方米的过渡房和廉租房,并规划建设了一批永久性回建安置房。

  目前,该港区已把群众安置工作列为“五大民生工程”之首,计划用5年时间分五批次建设农民永久回建房,逐步解决搬迁群众永久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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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牢“就业网”,奠定民生之基

  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失地失海群众近300人,并有1600多名被搬迁群众到中石油、国投电厂等企业上班

  对于开发区的住房安置,钦州港水井坑社区高沙头屯的被搬迁户卢诸福感到“还是比较满意的”。

  2012年底,钦州港区上马一石化项目,征掉了卢诸福一家的土地,并拆掉其家300多平方米的楼房和200多米方米的平房。之后,其一家在钦州港廉租房二期租了5套房子用于过渡。

  土地没了,其一家人也开始另谋出路:两个儿子发展海水养殖,两个女儿一个在港区经营服装生意,一个卖手机配件,而卢诸福本人则被安排到社区居委会当保安。“现在儿女们的生计几乎不用愁,我本人每个月也有1500多元的工资,还买了五险一金,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老卢说。

  客观地讲,这些年钦州港区的工业化进程推动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而从本质上说,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使失地失海群众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毫无疑问,促进被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是实现这一转变的根本保障。钦州港区工委、管委领导深谙其中的道理。

  在安置被搬迁群众过程中,该港区建立了就业扶持机制,一方面为失地失海群众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免费为失地失海群众就业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办理相关手续,并免费对失地失海群众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协调企业用工的工作机制,建议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地失地失海农民就业,促使辖区企业吸纳更多本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目前,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失地失海群众将近300人,并有1600多被搬迁群众到中石油、国投电厂等企业上班。

  此外,该港区还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创业兴业,大力扶持失地失海农民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餐饮、商店、工程施工队、汽车运输队等小微企业。对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地失海群众,开发区在工商、税收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调动失地失海群众就业创业积极性。

  钦州港亚路江社区新丰组村民黄开启土地陆续被征完后,瞅准钦州港大开发大建设的大好机会,利用征地赔偿款与自家兄弟合股,购买了钩机、铲车、运输车等工程器械,组建了自己的工程队,成立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如今,已经当老板的他正红红火火经营自己的公司,工程队除了在钦州港承揽工程项目,还包起外地的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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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社保网”,让搬迁群众无后顾之忧

  为被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民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前土地被征用时,我们都担心土地没了,今后日子怎过?现在放心了,政府为我们失地农民办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解决了我们的养老后顾之忧。”8月19日,看到自己银行账户又进账1000多元钱,70岁的韦光谊老人欢喜地告诉记者。

  韦光谊老人是钦州港水井坑社区旧村的失地农民,去年4月交了2.98万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第二个月便可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一个月领的是832.8元,今年每个月的养老金涨到1000多元了。”

  韦光谊只是钦州港众多失地农民享受“城保”待遇的一员。为解决失地失海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2010年10月,钦州港区为被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民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失海渔民,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从缴费的下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集,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近年来,钦州港区建立健全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征地拆迁和搬迁安置惠民。目前,该港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地失海群众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共4285户6627人,占开发区总户数的76%。

  在解决城乡低保的基础上,该港区还对超出低保保障线但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生活救助补贴,辖区内的五保户则由开发区供养。为了解决失地失海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09年起,开发区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开发区财政承担,群众参合率达100%。除了按规定报销新农合医疗医药费用外,开发区还实行大病救助制度,对部分因病致贫的群众给予3000元左右的大病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