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北溪村用水户协会荣获“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称号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农业部、水利部等9个部门联合授予恭城县北溪村用水户协会 “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称号,这是国家对该村用水户协会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对“自建自管”模式探索方面所取得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恭城县北溪村用水户协会自从2004年10月成立以来,坚持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为中心,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重点,以加快灌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灌溉条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和提供良好服务,发展农村经济,让广大群众受益为工作目标,强化领导,多项并举,整体推进,以“自建自管”模式,深入探索一条适合水利改革的新途径,其主要做法: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有一整套的完善管理机制。该协会自2004年10月开始组建,2007年6月经恭城县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组织,设有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等,先后制定了《北溪村用水户协会章程》、《北溪村用水户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北溪村用水户协会供用水管理及水费征收合同》等,这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为抓好协会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签订好与用水户供水合同,征收好水费。根据本村灌区用水情况,协会与各用水农户签订供水合同后,按议定用水价格标准,统一由村民小组长收齐水费,交协会财务,存入协会银行账户,并及时向用水户公布收入情况。三是及时正确处理水事纠纷,确保灌区稳定。多年来,该协会加大对供水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对用水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相关用水合同条款和对章程执行的认真规范,对水事纠纷的处理有章有规,使整个灌区的水事纠纷发生现象逐年减少,积极有效地维护了灌区的稳定。(秦丁丁 刘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