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水利局“四举措”狠抓水利项目招投标

  恭城县水利局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与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四举措”狠抓水利项目招投标。从2015年以来,全县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水利项目共7个,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为100%,没有违法议标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依法招投标意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从源头治腐的关键环节,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的工程交易方式。水利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竞争性强,透明度高,不仅可以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该局高度重视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以组织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树立“公平、公正、科学”的态度,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招投标工作中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水利项目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完善制度,明确目标。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及该局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对水利项目招标的各阶段的具体程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奖罚措施及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事项进行再规定、再明确,不断加强制度约束,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程建设。与此同时,完善招投标文件,尽可能提供较多的水利工程信息,为投标单位引好路。

  三是加大综合管理力度,杜绝不投标行为的发生。一是领导重视,规范招投标工程程序。该局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每个水利项目安排业务精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招投标,做到单位领导不插手、不打招呼,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操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项目管理要求。在工程招投标前,凡使用财政资金以及财政配套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提交县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控制价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节约财政资金,同时规范工程预决算行为。三是严格进行规模标准。在规模范围内的项目都进行公开招投标,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四是监督执行招投标市场运作。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管理。一是水利项目招标代理,通过网上发布公告等形式,提前预告招投标信息。二是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招标公司对外统一推行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范本。三是主动邀请纪检等监督部门对开标过程全过程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秦丁丁 刘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