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微型消防站建设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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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凌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消防总队关于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自2015年底以来,凌云县消防大队积极深入社区以及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指导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15年底以来,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凌云县消防大队积极组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对微型消防站组建工作进行部署,严格落实各重点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时督促社区以及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原则、人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内容作了统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凌云县消防大队严格按照微型消防站要求,将微型站管理纳入消防监督员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实行分片、定点、包干责任制,对微型站建设过程中人员配备、日常管理、装备器材保养、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帮扶;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场所)、不同火灾危险性,采取资源整合、分类建设的措施,并就场所的器材装备摆放、制度门牌张贴、办公设备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实现“统一挂牌、统一房舍场室、统一装备配备、统一人员配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微型消防站达标建设。

  通过建成微型消防站,不仅能够确保单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发生火灾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从而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作用,进一步发动群治力量参与消防工作。(通讯员黄元荣 陈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