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的北海海滩。 邓培燎/摄
北部湾是我国仅有的两个著名海湾之一,长期以来,这里近岸大部分海域保持着一类水质。被誉为我国最后一片“净海”。
然而,北部湾的洁净又是脆弱的。作为一个半封闭海湾,这里海流较弱,海水交换速度缓慢,污染物不易扩散,生态相当脆弱,一旦受到污染很难治理。
守住这海湾,守住这片“净海”,牵动着各方的治污神经。
1 沿岸水质遭遇挑战
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广西北部湾近年来成为开发建设的“热土”。近1600公里长的海岸线上,围海造陆、修扩港口和码头等海洋工程规模不小,地方政府沿海岸布局了一系列石化、钢铁、林浆纸、能源、制糖、铝业、水泥等大型项目。
2008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用专门篇章对该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污染防治做了长远规划。尽管如此,由于不少大型项目在上马时,相关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使得工业废水、废渣对海洋生态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污染隐患。
此外,周边城市和农村民众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大幅增多,使得沿岸水质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局部海域甚至出现了四类或劣四类水质。
自治区环保厅44个海水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广西北部湾海水质量较往年同期有所下降,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茅尾海海域、钦州湾海域、廉州湾海域以及防城港西湾海域。
2013年,国家海洋局曾抽取北海、钦州两市共15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情况,并在《第21期海洋环境信息》中公布。数据显示,北海市7个入海排污口全部超标;钦州市除城镇生活污水口未超标外,其他7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全部超标。
防城港市副市长陈可猛介绍,2013年以来,该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比上年有所下降,港口和东湾近岸海域水质于2013年8月出现了超三类水质,已超出近岸海域海水功能区划要求。
2 保护压力日益增大
沿岸水质出现敏感变化,近岸海域环境压力也在日益增大。压力的来源就是入海河流上游排污、陆源养殖排污、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沿海工业排污、海上排污、海洋工程排污以及一些潜在的环境污染源。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直言,北海、防城港、钦州及玉林4市是广西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主阵地,但目前均存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养殖污染突出、重金属潜在污染较大等问题。
以北海市为例,目前该市红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只有10万吨,而市区每天排放污水超过15万吨,市区有13个超标的市政排污口。此外,该市还存在工业污染源超标现象、填围海面积迅速增加、廉州湾发生赤潮风险较大等问题。
玉林市是养殖业大市,畜禽养殖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排放。2012年,该市生猪存栏量390万头,占南流江流域的86%,一些乡镇还出现不同程度的超载养殖。
“近岸海洋污染是陆域污染的反映,近岸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是陆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反映。”檀庆瑞指出,目前北部湾海域污染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一是重点海湾污染严重;二是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巨大;三是用海方式不科学情况较为突出,主要是大规模、无序的海水养殖和围填海活动;四是海上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较大。随着广西沿海油码头的建成投产,石油进出港数量增加,在铁山港、钦州港海域发生较大规模溢油事故的风险增加。
除此之外,沿海3市利用国外红土镍矿等矿产资源,大规模发展冶炼及其相关产业,在矿产原料装卸、冶炼废水排放过程中,也会造成海水和沉积物的重金属含量升高,发生海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3 三大举措严控污染
广西北部湾海域的水质细微变化,牵动着各方神经。
2013年11月15日,环保厅在上报给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环境专报》中直言:当前广西入海河流沿岸的畜禽养殖、沿海的水产养殖迅速且无序发展,沿海的钦州、北海以及防城港3市以及玉林市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导致入海污染物急剧增加。如不进行有效控制,预计到2020年,铁山港、钦州湾等局部海域将无环境容量承载经济社会发展,这将严重制约北部湾各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的关注。他为此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沿海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北部湾近岸海域生态状况和海洋环境保护形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面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对北部湾海域的保护,自治区环保部门认为,主要应采取三大措施。
一是针对入海河流是污染物主要入海途径的特点,建立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河长制”。由相关市政府负责人对大风江、南流江、钦江、防城江、茅岭江和北仑河6条入海河流担任“河长”,全面负责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对茅尾海、防城港西湾、廉州湾等重点开发港湾实施重点治理工程,建立了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全防全控体系,采取一系列综合性、针对性措施,全面实施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提出严格控制流域畜禽养殖业规模,科学划定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要求,明确2016年底前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以及完成对限养区现有的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
二是加快沿海沿江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自治区有关部门正全力加快沿海沿江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力争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地级市90%以上、县级市75%的污水处理率目标。2014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基本消灭农村生活垃圾下河现象。
三是强化沿海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在园区建设一系列污水处理设施,计划到2015年底,所有进驻涉水企业的园区要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坚决杜绝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在上马重大工业项目时,环保部门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工作,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并严格控制“两高”产业规模。
自治区海洋部门还加大了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体系,将北部湾经济区内14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和163个污染源纳入环境监控范围。
4 各方献计保护机制
北部湾海域的环境保护呼唤多方智慧的参与。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如何创新保护机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南宁树木园副主任覃建宁提出,要明确划分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加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提议政府将红树林保护管理列为沿海地区各级政府责任指标,以逐步建成北部湾沿海红树林绿色长城。
民盟广西区委提出要建立区域性共同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工作机制,以加强北部湾“两国四方”环境合作为切入点,在北部湾及南海海域探索具有引领未来意义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新模式。
还有代表表示,应通过实施“环境责任险”等方式来减少人为对自然的侵害。因为北部湾地区整体经济水平处于欠发达状态,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仅靠政府“买单”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资本雄厚的保险公司纳入环保体系,将有助于推动北部湾近海海域的保护。
从今年2月起,《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相信在人们不遗余力的守护下,这片最后的“净海”将得到更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