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精神,自治区扶贫办对起草的我区《关于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作出相关说明,小组成员对《意见》认真讨论研究。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铁山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
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目前,我国贫困人口下降速度放慢,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三个坚持”;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培训努力促进剩余劳力转移,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并从资金、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的力度。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精神,自治区扶贫办起草了我区《关于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在此次会议上,自治区扶贫办就在我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的必要性、目标任务、实施的期限及批次和如何整合资金、加强领导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等问题向小组成员作了补充说明。小组成员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起草的《意见》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使《意见》更为细化。
马铁山在会上强调,全区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扶贫攻坚精神,持之以恒,扎扎实实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负起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扶贫、财政、发改委和农行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党委、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所确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使“整村推进”工作目标早日实现。
与会的自治区领导听取了小组成员的讨论。
孙瑜通报了2004年全区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之后,要求自治区扶贫办根据讨论的结果对《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尽快明确首批“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名单,相关部门安排好2005年的扶贫资金和“整村推进”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