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农业税时代:县域金融等待反哺


  21世纪经济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尽管今年的全国“两会”已经结束,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并没有停止对县域金融问题的调研工作。加入这个调研行动中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吉林省银监局局长肖玉淮。

  而在今年的“两会”上,三人发出了同样焦灼的声音:目前县乡资金不仅得不到金融部门的支持,还出现了大量的外流现象。

  他们建议,国家应规范金融机构对县乡的信贷支持,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让农民享受城市化的金融服务。

  “后农业税时代”困局

  随着“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日益突出的县乡财政困境,成了各界重点关注的对象。

  3月22日上午,央行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基层对贷款难的问题反映很普遍。早在去年9月底,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就措辞严厉地指出,近几年,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资金投向向长期资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出现短期信贷资金相对不足、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融资困难、中小企业贷款难等突出问题。他把这作为当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四大问题之一。

  “这个问题不解决,县乡财政将难以翻身。”安徽省社科院副院长程必定说。

  不久前,财政部部长金人庆透露,今年的中央财政预算将专门安排150亿元,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但与县乡财政的真实困难比较起来,“这150亿下来只能砸个坑”。安徽省社科院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说,“仅仅依靠中央的‘补助’,显然难以真正解决县乡财政问题。”

  县乡财政负债数额到底是多少?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而财政部认可的数额是4000多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问题研究专家张自立说,县乡财政要真正脱困,首先自己要强大起来。而这必须要发展地方企业尤其是县域中小企业。这依赖金融机构的扶持。但在基层,这个愿望几乎成了泡影。

  “现在到银行贷款比登天还难。”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一家民营食品企业老板对本报记者抱怨。为了添置几台新型的食品加工机械,他希望能从银行贷款200万,但跑遍了几家银行,孙老板都吃了闭门羹。

  对于贷款难,利辛县常务副县长刘斌也深有体会。“现在县级支行的贷款能力都很弱。”他说,利辛是国家级贫困县,“工行、建行在利辛只设了个办事处。”

  “我们想贷也不敢贷。”农行利辛县支行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现在即使贷出去一分钱,也要市(亳州市)中心支行批准。”

  这已是一个普遍现象。浙江省温岭市是一个县级市,该市一位官员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发放权限普遍上收,集中投向优势行业和黄金客户,县域以下贷款急剧减少。2001年上半年,温岭市国有商业银行新增加17亿元存款,对中小企业新增加贷款只有2500万元。

  县乡资金“农转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研究员陈剑波在调研中发现,本已匮乏的县乡资金还在源源不断地通过邮政储蓄、商业银行等渠道外流,许多农村地区60%~70%的资金流向城市和工业区。

  “涡阳本是一个农业县,但是农村的钱都被‘抽水机’抽到城市的‘蓄水池’了,这个现实问题不解决,县乡财政永远发展不起来。”安徽省涡阳县财政局副局长王锐说。

  王锐透露,去年,涡阳县银行存款达到了40亿,为历史上最高水平。但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后用在县乡建设上的放贷数额很低。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仅仅是经济欠发达的安徽,就连经济较发达的山东和江苏、浙江等省份,县乡资金外流现象也非常严重。

  人行山东省日照市中心支行的调查表明,自1995年以来,日照市的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的数额高达20亿元以上,占同期全市农村存款增长总量的66.7%。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人行济南分行深入多个县市所做的一个调查显示,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经营战略转移,县级支行不仅大面积退出,贷款审批权限也被上收。

  陈剑波认为,造成县乡资金外流的原因还有: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贷款,每年上千亿元的资金通过邮政储蓄直接上存中央银行。

  此外,他发现,一些农信社贷款给城市建设、投资购买国债等各类债券,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等。这同样造成了县乡资金外流。

  “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县域内巨大的信贷需求无法满足,另一方面是县域内金融机构存差(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之差)不断扩大。”陈剑波说,“金融抑制与萎缩已使县域经济成无源之水。”

  但客观来说,商业银行在县乡也存在着极其严重的“惜贷”心理。

  人行济南分行的调查报告说,从外部环境方面来说,县域信用环境堪忧。比如,个别基层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助长了一部分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要求金融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而当银企间遇到债务纠纷时,却往往片面考虑企业利益。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银行债权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挫伤了金融部门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于是,金融机构在上收县级支行的放贷权力的同时,也开始向中心城市、优质客户集中。比如,济南市邹平县20家大企业的贷款,就占了当地金融机构全部贷款的60%以上。去年前5个月,当地金融机构对5户重点企业的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7%,而对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业深加工等企业发放的贷款仅占新增贷款的5.6%和5%。

  监管层设计“反哺”制度

  控制农村资金失血外流,建立农村资金的回流机制,已迫在眉睫。

  2月中旬,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针对当前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和县域金融服务薄弱问题,今年银监会将分别选择一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试点,以促进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服务。

  而杨子强认为,法律保障是解决目前我国县域经济金融支持不足的根本之策。

  具体来说,一方面,按照社会公平性原则,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地使县域金融机构把从县域吸收的存款中的一部分用于当地;另一方面,按照风险与收益、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激励县域金融机构主动支持县域经济。

  他提出了制定《县域金融服务促进法》的议案。杨认为,在《县域金融服务促进法》中,应明确界定县域金融的概念,规定县域金融机构的支农义务。同时,中央银行在办理再贷款业务时,要考核金融机构县域贷款比例及成效。当然,政府也必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对县域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白鹤祥则提出了制定《社区再投资法》的议案。他在议案中说,要以法律规定县域存款类金融机构将在社区内吸收的资金按一定比例投入本社区、反哺本社区,“有效地控制县域资金外流”,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

  陈剑波还建议,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将邮政储蓄的存款反哺农村。

  央行办公厅一位人士说,针对这些议案,目前央行正在研究如何通过立法来促使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提供制度性金融保障。“但这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比如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等等。”他说。

  肖玉淮则告诉记者,目前,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对制定《社区再投资法》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