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 赵承)发展改革委16日曝光五起化肥价格违法案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管是当前保证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对查出来的化肥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这五起案件分别是:
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超过国家规定的出厂价销售尿素。2004年12月,这家公司以每吨1790元至185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尿素,超过国家规定每吨1650元的出厂价,共销售尿素4627吨。
河南省安阳化工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国家规定的出厂价销售尿素。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这家公司以每吨1654元至172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尿素,超过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共销售尿素2818吨。
湖南省郴州桥氮化工公司采取价内费用转价外的形式,变相突破规定的尿素出厂价。2005年3月至4月,这家公司在销售尿素时,将本应由厂方承担的内部转运费、装车费、仓库费、码堆费等价内费用,作为价外费用转嫁给购货方,致使每吨尿素的实际出厂价格达到1800元/吨,超过政府规定出厂价格。
贵州省赤水市天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突破规定的差率销售尿素。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这家公司突破贵州省物价局规定的2004年12月前执行2%,12月后执行4%的批零差率,实际执行最高的批零差率达7.3%,共销售尿素23299吨。
重庆市南川市龙济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超过规定的出厂价销售碳铵。2005年3月,这家公司以每吨610元价格销售碳铵,超过规定每吨572元的出厂价,共销售碳铵2313吨。
3月29日,发展改革委曾向社会公布了五起化肥价格违法案件。为进一步维护化肥价格政策严肃性,16日再次公布五起化肥价格违法案件。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控制尿素源头价格,他们在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农资价格检查的基础上,最近再次部署福建、湖南、吉林、广西、贵州、陕西等10个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氮肥生产企业尿素出厂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