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6月14日电(记者张周来)以放开价格、保护生产、国企转制、开放流通、国家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目前已在我国基本确立。
这是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张桂凤日前在此间举办的中国国际(东南亚)粮农发展论坛上发言时透露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粮食生产和粮食消费的大国。去年以来,针对粮食供求偏紧、农民收入增长较慢的情况,国家及时出台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两减免、三补贴”、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经过努力,去年我国粮食生产扭转了连续几年减产的趋势,粮食生产呈现恢复性增长,农民收入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粮食流通体制建设方面的成就尤其引人注目。张桂凤说,目前我国已经初步探索和形成了五个方面的新机制:其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放开了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新机制。其二是通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对主产区稻谷的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初步形成了保护农民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新机制。其三是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老人、老账、老粮”历史包袱,推进企业改革和重组转制,初步形成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其四是建立市场收购准入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多渠道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粮食流通和公平竞争的新机制。其五是综合运用生产投入补贴、价格调控手段、储备粮吞吐、进出口调剂、产销衔接等措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初步形成了国家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的新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