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13日电(记者 邓苏勇)广西国有企业老总的薪酬将由经营业绩来决定,其考核结果将被确定为五个级别。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最后两级的国企老总,可能只领到基薪;而在任期考核中被评为最后两级的国企老总,将面临解聘、不再聘或进行工作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广西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自治区国资委将对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此进行奖惩,国企老总的薪金也将与其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根据《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将被确定为A、B、C、D、E五个级别,国企老总的薪酬将由经营业绩来决定。企业负责人年薪由绩效年薪和基薪构成,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者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根据经营业绩不同,考核结果为A级时,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将在2至3倍基薪之间;B级的绩效年薪则在基薪的1.5至2倍之间;C级的绩效年薪将是基薪的1至1.5倍之间;D级的绩效年薪是基薪的0至1倍;而当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被评定为E级时,他的绩效年薪将为0,只领取基薪。
另外,《考核办法》还规定:企业负责人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分配系数为1,其余负责人的分配系数在0.6至0.9之间,具体由各人的责任和贡献确定。
除年度考核之外,《考核办法》还规定将对经营者进行任期考核,综合衡量经营者整个任期的经营业绩。如果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被确定为A级、B级的,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外,还将得到相应的中长期激励;业绩被确定为C级的,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而D级和E级将被扣减延期绩效年薪,同时,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据悉,每年,国企负责人都必须和自治区国资委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企业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成为主要效益考核指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