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黄乐桢 /北京报道
“仙人掌订单诈骗”事件,不仅让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锦绣)的合同欺诈行为曝光,同时也终于揭开了中国订单农业潜伏已久的“买不了单”之隐患。
《中国经济周刊》最新获知,海南锦绣仙人掌合同诈骗事件被央视“3.15晚会”正式披露后的第二天,即3月16日,海南锦绣的法人代表王志忠和其他几名股东,即被海南警方以协助调查为名,在其北京分公司被带走。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昔日喧嚣的办公大院内空旷寂静,原来的仙人掌种植区已是枯萎一片,“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正在等待调查结果,”一位留守值班人员回答说。
记者分别致电其15个全国分支机构,只有辽宁、广东、四川3个机构有人接听,且十分勉强地承认是海南锦绣的分公司,而其他10个分支机构大多为空号或停机。
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解,自2000年起,全国范围内与海南锦绣签定订单种植合同的有近1万农户,而受骗上当者多为贫困农户。
如此多农户之所以如此集中地受骗于海南锦绣,根本原因在于诈骗者大打“订单农业”大旗。
订单农业,这一被国际经验证明有效、并被定位为中国农业实现产业化和现代化的经典模式,进入中国十年后,因其不到20%的订单履约率而显得似乎水土不服。
“仙人掌”调查(中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王晋杰在央视“3.15晚会”上正式宣布:海南锦绣与种植户签定了一亿多元的仙人掌种苗种植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收购仙人掌,而在市场上又无销路,给众多种植户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经我们调查认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合同欺诈行为。
这种买出了一亿多元人民币的仙人掌,学名为墨西哥米邦塔食用仙人掌(下称仙人掌)。海南锦绣在全国共设立了15个分公司,与近万户农户签订了先卖苗、后回收产品的订单农业合同。但半年多生长期满后,海南锦绣却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回购产品的合同规定。
海南锦绣何德何能,将此骗局几乎遍布全国?农户又是如何落入仙人掌圈套之中的?
王慧丽的遭遇
三月的北京,春寒乍暖。北京通州区的仙人掌种植户王慧丽,并没有感受到早春的暖意。《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驱车前往王慧丽家。一进家门,早已等候在此的七、八个种植户指着屋外的大棚诉苦:“海南锦绣把我们害惨了,我们被骗怕了,他们太野蛮了!”
据介绍,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纠纷一直不断。如2005年1月11日,在北京通州区的北京关键仙人掌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关键)院内,公司的十多名员工与当地9位仙人掌订单种植户混战一团,打斗持续了近半个小时,直到当地警方介入才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打斗原因是种植户要求公司按合同收购他们的仙人掌菜片,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的一位值班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证实。
据王慧丽介绍,她最初与海南锦绣接触,是寄希望借此凑齐自己的手术费。
“我患有先天性胯脱位,如果手术需要费用10万元。2003年看到海南锦绣在媒体作广告,‘种植仙人掌每年可以净赚3万’。当时想种植三年时间就可以给自己治病了,心里很高兴。不过心里也有疑虑,担心是骗局。”
后来,王慧丽几次到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考察,公司的人很热情,展示了很多宣传品,如国内外知名电视主持人对公司及公司产品的形象推介以及官方广播电台的宣传报道等。2003年9月16日,考虑再三,她和丈夫来到通州承包了一亩地,和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签订了种植合同。
王慧丽向《中国经济周刊》出示了《墨西哥米邦塔食用仙人掌(深加工用菜片)订单种植合同》,其中有:“订单种植户的最小种植规模为1亩(种植种苗2000株)”,“海南锦绣以18元/株的价格向仙人掌种植户提供种苗”,“种植户首付总货款的70%,赊欠的30%由种植户按合同规定以深加工用菜片抵还。”
据此,王慧丽除向海南锦绣购买了25200元的种苗外,另缴纳土地承包金和5年房租,共计投资50000多元。
“2004年6月,我们种植的仙人掌菜片已经达到了合同的要求规格,便通知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按合同来收购。”王慧丽说,“可是出现麻烦了,他们能卡就卡,能拖就拖,就是不来收购,最后在2004年7月、10月份各收购了一次,之后便再无下文。”
无奈之下,王慧丽与北京地区同样遭遇的13位农户最终寻求法律保护:2004年11月,王慧丽向通州区法院起诉,状告海南锦绣。但法院没有立案。
王慧丽等人又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区分局提出了协商请求。但直到3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采访该局合同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时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有这个事,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我们也不好怎么说,这事有点复杂。”
万人被套
事实上,海南锦绣的诈骗行为早在4年前就露出了狐狸尾巴。
从2001年开始,海南、山东、河南等全国十多个省市的消协都接到了关于海南锦绣仙人掌回收纠纷的投诉。甘肃警方去年6月还将其甘肃分公司经理以涉嫌诈骗拘捕;四川武侯警方去年12 月以来一直在对当地类似案件进行调查。
而在北京,30多户种植户,在通州区求告无门、被逼无奈前提下,有十多户选择了与海南锦绣解除合同,每户得到了两三千元不等的补偿,但每户的直接损失都在40000元左右。30多户种植户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票据与材料显示,他们总投资高达170万。
全国究竟有多少人与海南锦绣签订了仙人掌订单合同?事发后,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王彤力承认,全国大约就1000多户。
但一些种植户与代理律师对此并不认同。如四川的董绪公律师推测说:“仅成都分公司就签下种植户约1000人。”海南锦绣在全国共有15家分公司,其全国种植户总数估计多达1万左右;
至于种植户的被套现金数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调查结果,可能在亿元以上;如果加上种植户缴纳的土地承包费、房租等,由此引发的资金将达数亿元人民币。
神话破灭
“吃我一掌,美味健康”、“种上半亩仙人掌,此地有金三百两”,海南锦绣的这些充满发财诱惑的宣传语传遍全国15个省之后,心怀发财梦的人们没有想到,他们陷入了一个即将破灭的仙人掌神话中。
就在越来越多的农户要求海南锦绣及时收购仙人掌菜片时,海南锦绣各地的分支机构却玩起了拒收、甚至是“失踪”:
福建、河北、山东、海南等省相继发生了多起“海南锦绣”拒收产品或销售商“失踪”事件;
四川成都,2004年9月27日,其分公司在成都市工商局注销;
海南锦绣到底是何妨神圣?《中国经济周刊》查询其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自称“米邦塔产业是亚洲的龙头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仙人掌种苗销售等。并宣称,自创建以来,该公司在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中营销市场不断拓展,已形成以北京市场服务总部为核心,营销网络遍布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山东、陕西、福建、广东、河南、云南、海南、浙江等各省市的“米邦塔产业联盟”,“公司下辖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开发利用研究院、关键仙人掌保健食品公司、饮品事业部、米邦塔食用仙人掌产品开发中心及燕郊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原液生产厂、合阳深加工厂等多家分支机构,并每年投巨资用于米邦塔食用仙人掌系列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但事实上,海南省工商局提供的海南锦绣的工商档案证明,这家号称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的大公司因债务缠身,仅有的房产等固定资产都早已改了姓氏。
北京市恒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长林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材料显示:海南锦绣成立于2000年4月,法定代表人是王志忠,有5个个人股东,工商档案中明确记载:海南锦绣大地公司于2002年11月16日向工商局申请变更时才增加了“收购仙人掌”一项。“这就意味着该公司在这之前与全国很多种植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是虚假合同。”
据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的留守值班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证实说,海南锦绣北京分公司与北京关键在同一个楼上办公,海南锦绣在2004年7月公司总部已基本搬至北京。
《中国经济周刊》了解,从2004年7月开始,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先后两次前往该公司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工商部门已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遭遇信用危机
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介入,结束了海南锦绣长达数年的合同诈骗活动,但对于王慧丽等种植户而言,事情远未结束,因为被骗后的善后事宜依然是个未解难题。而仙人掌诈骗案,也不过是近年来因信用危机而引发的形形色色以订单农业为幌子骗农、坑农的个案而已。
骗你没商量
曾几何时,“海狸鼠热”、“长毛兔热”、“芦荟热”、“食用仙人掌热”等等,都是通过农业公司与种植户签订包销合同,即采用“公司+ 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吸引了广大农户的参与。其最大吸引力是这些农业公司以提供苗种、保证回购等承诺,使种植户误认为这是一种具备“多重保险”的经营方式。而获得农民信任后的某些农业公司却尽显“奸商”之所能。
如海南锦绣与种植户签定合同时,答应提供原产墨西哥米邦塔食用仙人掌种苗,但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他们真正提供的却是从其他种植户手里收购的仙人掌菜片,然后被贴上外国商标再反卖给新的种植户;
海南锦绣公开宣称,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可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生长,种苗的成活率高达70%~97%,仙人掌切片产量高,第一年的亩产量在2000公斤以上,盛产期能达到四五千公斤,且能入菜,市场售价较高。公司在签订合同中承诺,一亩(2000株)年产菜片不会低于8000公斤,一年可以收割四次,每次可获利2.4万元左右,一年下来便有近10万元的收入。
但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说,海南锦绣其实收购的是仙人掌的第三层菜片,若要达到他们要求的宽度、厚度和高度,至少需要8个月的时间,而且不是每株仙人掌都能收获“合格”的菜片,一年顶多收割两次,这还不包括公司可能以种种借口推托、拒绝收购。
据此来看,海南锦绣宣所称的8000公斤切片大约1万片的年产量,还有合同中称亩产年收入10万元,不亚于天方夜谭。
据了解,类似海南锦绣合同诈骗事件只是目前“订单农业”这一新型农业产销模式面临信用危机的一个缩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马永良副研究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全国各省几乎都有类似的情况存在。
为何如此大范围的订单农业能在全国风行?地方监管部门对此能有何作为?
马永良分析说,从案件本身看,原因在于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夸大的宣传以高额利润和产品包销作诱饵,借用“订单农业”之名诱使种植户购买种苗圈钱;从监管角度看,由于种植户分布广,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引导与监管上不可避免的存在偏差。
四川律师董绪公则认为,部分“订单农业”的经营模式与非法传销非常类似,传销工具就是这些所谓的包销农产品,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公司的透明度无法全面掌握。
冰火两重天
有意思的是,《中国经济周刊》3月底在种植户王慧丽家采访时,巧遇前来洽谈业务的安徽亳州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兴邦科技)的两位业务员。据介绍,兴邦科技也是开发墨西哥米邦塔食用仙人掌的公司,他们正准备接手被海南锦绣“抛弃”的北京通州仙人掌。
据兴邦科技北京分公司的张羽含经理介绍,目前,“公司+农户”和“公司+(合作社、基地)+种植户”是我国订单农业的两种主要模式,相比之下,后一模式更有优势,他们公司采取的也是后一种模式。
从“公司+种植户”到“公司+合作社+种植户”,一是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实现的过程,种植户在公司的基地内进行连片种植,统一管理,大大降低了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成本及风险,达到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二是“公司+(合作社、基地)+种植户”与“科技+服务”紧密结合,以科技引导生产,最大限度规避了种植户的风险;三是创造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值得推广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四是构建了与种植户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的同时,实现了产业化发展模式与获取社会资金的结合、民间投资与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的结合。
据介绍,兴邦科技与其它运作仙人掌的公司不同的是,兴邦科技目前已经形成集产供销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走出了一条产业化开发的新路子。截止2004年底,公司拥有总资产4亿多元,年销售收入2.26亿元,年实现利润2326万元,成为安徽省亳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纳税大户,先后带动2万多户农民和下岗职工脱贫致富。
而对于海南锦绣不能回收仙人掌一事,张经理表示,兴邦科技愿意以市场价回收各地种植的食用仙人掌,相关工作已从江苏等地开始。
“其实‘订单农业’在国外早就被证明是成功的,”中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农经系主任李秉龙教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而在中国会出现这么多争议,即有模式自身问题,也有监管不力的原因,更有市场体系不成熟的因素。”
订单农业“买不了单”?
从“海狸鼠热”、“长毛兔热”,到“芦荟热”,再到“食用仙人掌热”,都标榜是订单农业模式。海南锦绣“仙人掌合同诈骗”事件只是目前“订单农业”这一新型农业产销模式面临危机的一个缩影。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秉龙教授介绍说:“订单农业目前存在很大市场风险,一直以来,全国农业订单的履约率仅在20%左右,直接原因是缺少完善的市场诚信体制,违约—不买单只是最终的表现而已。”
目前,订单农业的违约既有农户违约,也有企业违约。农户合同意识差、不讲信誉,农产品市场价低于“订单价”时,农户争着往企业卖;市场价一高,农户就转手卖给别人,此时,企业面对众多违约农户也无可奈何。
不过目前更多的还是企业违约。企业违约又分为主观违约和客观违约:主观违约表现在企业从一开始就想着要做假,带有欺诈性质,如第一年企业把种子放在一个地方推广,虽然只推广了几户,但效果非常好,结果第二年很多农户纷纷跟进,企业一下子就把种子卖完了,赚到了钱,但从此就“人间蒸发”了;客观违约则表现在企业虽然想把“订单农业”推行好,但没有充分预测好产品的市场前景,造成亏损,最后没有能力收购合同产品。
其实,早在2002年,为了促进和引导“订单农业”规范发展,农业部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省订单农业的实际情况,提出规范订单的具体办法。首先是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有关条文和规定;第二是规范订单的主体,明确企业和农民是订单的主体,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搞包办代替,不宜出面签订合同;第三是规范合同格式和签订程序,要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并要求农民和企业都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约,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
但在众多的“订单农业”实践中,似乎很难见到“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身影,如海南锦绣“仙人掌”案中,农户与公司间的商业行为,从开始到发生纠纷,几乎难觅行政主管机构的监管行为。
对于订单农业的未来发展,各路专家一致认为诚信是规避订单农业的风险之本,只有市场规范了,才能谈发展。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东阳的观点是,在规范过程中,政府、企业要引导成立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借鉴国外农业合作社的经验,加大各方面监管力度,以保证各方利益。
至于订单农业的模式,马永良副研究员说,预计近十几年不会出现太大变化,因为具体模式还取决于农民以及企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高。李秉龙则认为,未来的模式趋势上,订单农业会向着期货交易方向发展,但这也需要时间。
但无论如何,“一朝被蛇咬”的心理效用已经直接影响了订单农业的诚信和未来推广。就像本文中的受害者王慧丽在采访结束时对记者说的那样:“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要相信什么,我怕了。”
对于仙人掌事件中的近万农户,还有寄希望于依靠订单农业实现脱贫致富的中国农民来说,这个“单”将由谁来买?
(《法制早报》记者胡林强对本文亦有贡献)
我国订单农业的五大形式
一是农户与科研生产单位签订合同,主要是签订农作物制种合同,依托科研技术服务部门发展订单农业。如山东农业大学与山东省安丘市的蔬菜优质品种繁育等。
二是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如蓝银欣集团的粮食深加工、德大集团的饲料与禽肉生产等。
三是粮食主产区与销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一般是粮食产销区政府部门、国有粮食企业之间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产区政府部门、企业再向农户签订粮食产销合同,被称为“大订单”。如浙江省2000年同黑龙江省签订了160多亿斤的大米、玉米订单,除自用外,还销往其它地区。
四是农户与专业批发市场签订合同,依托大市场发展订单农业。较为典型的如山东省寿光市的全国蔬菜批发中心,不仅以订单的形式带动了本地的蔬菜专业化生产,而且与外地蔬菜生产基地也有购销合同。
五是农户通过经销公司、经纪人、客商签订合同,依托中介流通组织发展订单农业。如河北省乐亭县,围绕蔬菜、果品、水产品的基地化生产,全县有260个专业合作社、生产协会和经销公司与农户签定订单合同,建立产销关系。
我国订单农业的五大风险
一是市场主体信誉差,尤其是一些企业,当市场行情向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后,为了自身利益,他们可能会不惜牺牲对方利益毁约。
二、订单的形式、内容和签订程序不规范,也是导致农业订单兑现难的重要原因。
三、订单农业的适应领域窄,主要是那些特色、专用农产品,品种、品质和用途上,具有较强差异性的农产品,或具有不同程度垄断性的农产品。而那些产销关系稳定、批量大、变化小、合同履行时间长的产业或产品,才真正适合订单农业。
四、在龙头企业与为数众多的小规模农户之间,往往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双方对于对方履约行为的监督,都存在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
五、目前我国订单农业还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运行环境不完善的问题。
(胡林强)
《中国经济周刊》 (2005年 第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