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6日电(记者 林照雄)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获悉,广西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去年增长11.1%,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最近对广西28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590户农户的贫困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86元,比上年增加159元,增长11.1%。增加额为全区平均水平的75.7%,增幅比全区高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是近几年最快的一年。
据介绍,广西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人增长有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 。 2004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为980元,比上年增加107元,增长12.3%,对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7%。在农民家庭生产经营中,人均种植业纯收入为530元,比上年增加72元,增长15.7%;人均牧业纯收入为222元,增长20%。
二是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2004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26元,比上年增加56元,增长11.9%。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略有提高,但增长速度与上年相比下降了8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中,在本地打工得到的收入为165元,比上年增加16元,增长10.5%;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为302元,增加36元,增长13.3%。
三是转移性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2004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9元,比上年增加3元,增长5.9%,增幅比上年高17个百分点,扭转了上年下降的局面。主要是农民从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中得到了实惠。
四是农民税费负担大幅下降 。 2004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税费支出为13元,比上年减少5元,负担下降27.7%。
虽然广西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快于全区平均水平,但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68.8%。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农民增收受到制约;国家扶贫重点县大部分集中在自然条件恶劣的石山地区,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同时,受到交通设施和通讯信息的制约,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低于其他地区,外出务工收入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的6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