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第一步”迈出后农村改革还需过“三关”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题:“第一步”迈出后农村改革还需过“三关”——代表委员谈农村改革推进中的新矛盾

    新华社记者张旭东、丁锡国

    从2006年开始,中国农民将告别两千多年来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不过,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实现这一目标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农业税免征之后,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将随之凸显。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三项任务,将成为推进农村改革中需要攻克的“三关”。这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

    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 削减冗员

    农业税免征之后,要解决随之而来的新矛盾新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解决一个“钱”字。

    “免征农业税,这是解决中国农民问题迈出的历史性一步,是深受农民拥护的大好事。”身为粮食主产区的山东省聊城市市长张秋波代表说,“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农业税免征之后,基层机构财政来源发生变化,成为农业税免征之后的最大问题。”

    农业税免征之后,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但对于以农业税收为主的乡村两级来说,转移支付能否满足保工资、保运转的需要确实是一个问题。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催粮要款”是许多地方乡村两级的工作重点,现在,这种工作压力大大减轻,也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契机。通常情况下,一个乡镇行政编制大约40人,事业编制大约70余人,但在这百余人的背后,乡镇财政往往还要养活众多不在编制的人员。山东代表金兰英说:“乡镇干部削减三分之二,完全可以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张秋波代表认为,乡镇财政大幅度减少之后,必须要走精简机构、削减冗员之路,一要对乡镇政府职能明确定位,二要减少冗员,为乡镇机构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他说:“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不能充当有着无限职责的政府,职责不定,人永远也减不下来。”乡镇机构改革,最难的是减人,这些分流人员到何处去?代表委员们建议,当前要做的,是要打造一个平台,来承载这些分流人员。鼓励他们搞农业产业化,从事农产品流通等行业,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农民办义务教育的历史应当终结

    对县乡两级财政来说,工资支付的大头用在了教师队伍。农业税免征之后,基层财政随之大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何而来成为基层政府头痛的大问题。据来自基层的代表们反映,虽然我国实行的是义务教育,但农村的教育经费,大多还是由乡镇财政来支付,而许多乡镇财政的主体来自农民缴纳的税费,等于是农民自己拿钱办义务教育。目前,义务教育在中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教育投入和县乡财力密切联系,因而导致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体系没有必要的财政保证,很多费用其实由农民自己负担。

    据民革中央进行的一项调查,农村税费改革前,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只占12%,县级占9.8%,其余78.2%则由乡和村筹集。实施税费改革和学校收费“一费制”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大幅度减少。

    张秋波代表说:“现在情况好了一点,农村教育经费已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但是县乡财政在支付教育经费方面,还不十分到位。”税费改革之后,农村教师由县级统筹,但在一些地方名为县级统筹,实际上其来源仍然主要依靠乡镇财政上缴,其实是换汤不换药。

    湖南代表程立新说:“义务教育,应该是政府办教育。这个问题如果不真正解决,税费改革成果就难以巩固。”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免征农业税之后,要搞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必须先要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问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应该由中央、省、市和县这四级财政来负担。

    “这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人大代表袁敬华说,“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这一目标。”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公益事业该由谁埋单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县乡财政是最为薄弱的层次,一是支撑其收入的都是小税种。二是留成比例低,就增值税来讲,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分成;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按照60:40的比例分成。在分成比例没变的情况下,如今将构成县乡财政主体的农业税收全部免除,给县乡财政带来的困难可以想见。

    在农村大多数地方,修路、建校舍、打水井、电网改造等等公益事业,都是由农民集资建设的。农业税免除,农业税附加税随之取消,村级组织将完全失去收入来源,在此情况下,面大量广的农村公益事业由谁建设,成为一个大问题。农民集资建设,难以行得通,乡镇政府承担,显然也是勉为其难。山东代表金兰英说:“没听说城里修哪条路是由老百姓集资的,农村修路为什么就得叫老百姓掏钱呢?”

    “县乡财政困难,原因复杂,完全解决也非一朝一夕。不过,像乡镇机构改革一样,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应从精简人员、减少不合理开支方面入手。”山东代表王金友说,“此外,还需要改革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

    财政专家建议说,搞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还要明确划分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原由乡统筹费安排的乡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农村卫生医疗事业补助等支出,应相应纳入政府预算支出范围,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

    金兰英代表建议,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增加基层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县级财政,撤销乡级财政,由目前的五级财政体制变为四级财政体制。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200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安排,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今年将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财政专家指出,这一新政策是激励县乡工作的新机制,有望推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完)